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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新聞] 中捷意外 勞動部:遠揚要負主要責任
時間: Sat Apr 11 15:58:15 2015
先不管政治責任,以實況來說
以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來看
當然,勞動部已經定調遠揚工程公司要負主要責任。
但是,他沒說的是,原事業單位是誰?
如果按照上面的三方協議書來說,原事業單位是交通部。
不過還是要看合約是誰發包的,就是原事業單位。
理論上還是要負部份的刑民事責任,但很少很少,只要有危害告知就沒事了。
北捷比較像是監造的顧問公司,也就是監工和督導人是他們要出的
這部份的責任也閃不了,不過如果是可以舉證當時不是開工的時間
是承攬人和再承攬人私下作業,他們的責任就會少很多
遠揚工程公司,是承攬商,又把自己的工作交付再承攬。
也就是勞動部和我上面說的,
他必須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還須負責聯繫、巡視
他有設哦,所以這二個被報備的人應該是閃不了。
還有現場的鋼構作業主管跟其他的共同作業的管理人應該也閃不了
資料如果沒補的話,就真的死了,一定會被移送的
不過,營造業都有保險啦,賠是不會賠多少。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備查資料登錄訊息
登錄編號 登錄日期 事業單位名稱
(工程名稱) 來文字號 來函日期 管理人員人數
S103001388 1031223 遠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J920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G3至G9站及全線環控監控系統區段標工程)
(103)遠營字第479號 1031219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1人(專1人兼0人)、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
人(專1人兼0人)
最後是台中市政府,不管大家多想把屎尿潑上去
如果那份三方協議是真的...
那他又不是原事業單位,也不是顧主,沒派人去共同作業,沒主持過協調會
又因為勞動部禁止他們勞檢...
他們還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至於政治責任這種東西
就全看各自的解讀了...
另外有沒有因為要求趕工才出事,這個要看協調會資料和工作日誌
有沒有人下令,或是誰下令。
不過如果按三方協議來看,台中市是沒有權力要求趕工的
有權力的只有交通部..
對了,不能拿高雄氣爆來比。
因為當時現場濃度早就超過LEL 30%的很多倍了,市政府還不處理...
推給中央就怪怪的...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http://ppt.cc/s-rK
: 中捷意外 勞動部:遠揚要負主要責任
: 台中捷運綠線工程昨吊掛鋼箱樑時不慎掉落,造成4死4傷意外,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
: 心主任朱金龍表示,出事工地由遠揚工程公司承包,遠揚再將吊掛工程包給瑨益公司,
: 遠揚應負主要責任,瑨益須負僱主責任,職安署正調查遠揚是否有落實承攬管理責任。
: 朱金龍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規定,遠揚轉包工程給其他廠商時,必須設置協
: 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還須負責聯繫、巡視等,正調查遠揚有無落實,違者可處
: 3到15萬元罰鍰。
: 昨職安署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代理署長張金鏘也趕到現場了解。朱金龍說,由於施工單
: 位未依《職安法》第六條規定採取必要安全設施,已祭出停工處分,未來也會就起重吊掛
: 未淨空等追究上下游廠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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