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ders (kind)》之銘言:
: 台灣人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統一條件為何呢?
: 若兩岸統一的條件是:
: 1.國號用中華民國
: 2.國旗用青天白日滿地紅
: 3.台灣高度自治,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和司法終審權
: 4.台灣總統直選繼續進行,立法委員繼續選舉
: 5.台北政府與北京政府地位平等,均為一個中國底下的政府
: 6.大陸逐漸走向民主化
: 這樣的話,多數台灣人會接受嗎?
: 大家可以接受的統一條件又是如何呢?
別鬧了,根本不可能!
第一,以後的人不認帳誰要負責?
第二,兩岸的差異那麼大,怎麼統一?
中國的維穩,空汙,網路管制,現在 還要搞個“一卡通” 。
台灣人習慣我行我素放話批判,選擇政府,跟講法治。
兩邊差異這麼大怎麼統一?中國人自己都在拼命逃離中國了,還希望台灣人接受統一?
一堆人跑到美國生孩子,搞到有州議員提出要修改成父母有一方是美國公民生下的小孩才
算
美國人。不要到時美國真的修法後又像加拿大那次一樣,高喊“毛主席,加拿大人欺負我
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