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ders (kind)》之銘言:
: 台灣人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統一條件為何呢?
: 若兩岸統一的條件是:
: 1.國號用中華民國
: 2.國旗用青天白日滿地紅
: 3.台灣高度自治,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和司法終審權
: 4.台灣總統直選繼續進行,立法委員繼續選舉
: 5.台北政府與北京政府地位平等,均為一個中國底下的政府
: 6.大陸逐漸走向民主化
: 這樣的話,多數台灣人會接受嗎?
: 大家可以接受的統一條件又是如何呢?
我先講結論 “強求來的愛情是不會幸福的”
用前男友前女友來形容中國跟台灣的關係其實會容易理解很多
過去台灣跟大陸的關係就像一對整天吵架的情侶
基於名份,互相都想佔有對方(併吞對方)
對外都互相稱對方為自己的另一半(中國稱台灣省,我們稱他們大陸地區)
但卻對對方的生活習慣無法容忍(意識形態對立)
好幾次差點就要大打出手了
就這樣吵吵鬧鬧到了民國八十年代
對於自我意識逐漸茁壯的台灣看破這段關係,決定獨立為自己做決定(總統直選)
中國對於這個叛逆的女友自然是怒不可遏啦
揚言要把台灣打成殘廢(飛彈試射、軍演)
最後在鄰居的威嚇阻撓下打消念頭(美軍航母)
有了自我意識的台灣跟大家宣稱自己單身,這讓前男友中國氣得牙癢癢
威脅其他男人不准跟台灣交往
大家迫於中國的威嚇只好私底下才跟台灣來往
但中國發覺這些言語暴力沒辦法挽回台灣的心
只好改變方式,開始恩威並濟
一方面請台灣去餐廳吃個飯(經貿讓利)、一起看看電影聊聊天(開放交流)
談談以前在一起時的各種美好
一方面也不准台灣有任何想分手的念頭
就這樣好像很和平的過了六年
中國覺得兩人也該論及婚嫁了(政治協商)
不能一年拖過一年
台灣才忽然開始思考究竟兩人有沒有成家的可能
我們都聽過
不少個性很match的情侶在開始同居之後才發現彼此的生活習慣竟然有如此大的差異
台灣跟中國也一樣
也許我們有許多共同點
我們可以一起合作、文化交流、經貿互惠
我們當然可以是好朋友!
但是
個性投緣的彼此卻對共同組成一個國家無法達成共識
我們追求民主自由社會公義
他們嚮往國家權力帶來繁榮
就像是硬逼著生活習慣水火不容的兩人
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
這樣的婚姻不可能是童話裡“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Happy ending
台灣跟中國已經沒有適合統一的條件了
硬要統一,才是真正麻煩問題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