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瓦城員工的自白

作者: kab (好難的加泰語)   2015-04-16 03:15:47
※ 引述《asdf1006 (在嘉義)》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以下文章是一位沒有PPT的朋友希望藉由我PO文,希望更多有相同遭遇的朋友能夠一起站出來,讓勞工的權益可以獲得聲張,這位朋友人在高雄,如果在高雄分店有其他遭遇的朋友或是各位大大的朋友有相關的情況,請私我。感謝
: 文章開始
: 我在瓦城被欺壓的日子
: 公司利用考核刁難扣薪水
: 我在2014年6月3日至瓦城泰統集團就職,任職階三廚助理,起薪29000。但事實是我必須
: 半年內要通過三個考核,不然會扣薪。考試時,監考官極其刁難,他要求考生抓2兩重的
: 食材放在磅秤上,除了要絲毫不差,還只有一次機會,且必須成功抓取10樣不同材料才能
: 過關。考試如此嚴峻,擺明不想讓人通過考核,只想扣薪水。
: 起薪自動包含加班費
: 在這半年裡,許多同仁永遠都達不到當初進公司時談的額度。原因在於起薪裡面,已包含
: 了加班費、全勤費、勞健保、也就是我們員工要加班到標準時數才能領到那樣的錢。
: 內場廚房之抽油煙機配備不足…
: 有位同仁,常炒菜炒一炒就跑去洗手槽清洗眼鏡,好奇詢問他為何洗眼鏡次數這麼頻繁。
: 才知道,廚房抽風設備是不夠用的!反應許多次,公司推拖說巨蛋本身結構就已定型,無
: 法改善。長期在這樣的房裡吸這些油煙廢氣,對健康造成的傷害實在不敢想像。
: 過年期間奢侈的休息
: 除夕當天,所有同仁早上八點多上班一直忙到晚上十一點,同仁連一口飯都吃不到!負責
: 伙食的同仁根本無暇處理。直到領餐點時,完全傻眼!只有兩個麥當勞漢堡撐過一天…
: 過年階段每天就是七個人上班,工作途中想上廁所只能憋尿,等到離峰期輪流去。整天沒
: 有休息到晚上六點多,甚至還有兩位同仁因為區經理的命令,下班後還得繼續去其他店支
: 援。
: 高層過年假,基層賣命爬
: 我曾向主管反應:「過年期間難道公司高層都不知道員工沒辦法好好吃飯、人手不足或者
: 超時工作的情況嗎?」主管告訴我:「高層都在放年假,要到初六才開工。」當下聽了非
: 常生氣,員工在前線死命地替公司賺錢,高層卻高枕無憂的在放假加上過年期間沒有雙倍
: 薪資,幾經思考下,在初三向勞工局提出檢舉及說明狀況。
: 強塞公假解決問題
: 公司派了區經理來處理,塞了無限期公假並告知初六正常上班後,會正式處理這件事情。
: 高層甚至在電話中透露,公司被檢舉後,怕我工作上太過勞累,因此讓我休假,在事情完
: 整處理結束後,或等我能完全認同公司的理念再開始上班。
: 向勞工局提出七點勞動檢查的事項:
: 1. 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2. 過年期間未發給雙倍薪資
: 3. 每天上班皆超過12小時
: 4. 未符合上班4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以上
: 5. 單月加班總數超過46小時
: 6. 請檢查公司103年11月至今年2月底的同仁加班時數
: 7. 若以上違反規定,請在一個月內補足不足之薪資
: 起初勞工局告訴我最晚14個工作天會給我回應,結果還是拖到4/9,整整延宕一個月。出
: 來的結果更讓我感到相當憤怒又無言!
: 勞工局最終調查結果,瓦城只違反了我所提出的第3條。
: 回應如下:
: 第一條不違法的原因為民國75年的時候內政部有函釋,只要沒有連續上足12天,皆不會構
: 成「每七天至少要休息一天」的違法事項。
: 第二條以勞基法來算,業者每個月只要讓勞工放到5.9天的休假即不違法,而瓦城一個月
: 的月休假為7天,採「全年調移」制,當時已將勞基法內規定之國定應休假日休完,因此
: 沒有發放雙倍薪資的問題。
: 如果是這樣依照瓦城勞動契約上所註明「調移之月休假應由甲方以及乙方排定」,代表年
: 節期間勞工也有排休的權益, 但過年期間,公司同仁只有片面接到「過年期間正職同仁
: 禁止排休」的指示…
: 第四條,勞工局表示有發現其他同事在午餐時間已開始休息用餐,卻還沒打卡的情形,因
: 此他們認定「公司沒有強制要休息時就必須打卡」而無違法。
: 荒謬的地方在於,我們檢舉的是過年期間的血汗跟不法待遇,勞工局卻以事後的抽查成立
: 結論,一面向資方靠攏,漠視勞方所提供的所有證據。
: 結語
: 台灣有太多惡性的企業主在糟蹋我們,當我們尋求政府單位的管道替自己發聲,卻得到這
: 樣的結果。
: 又為何要制定那些模糊不清,含有其他解釋空間的法條?就好比【雙週不得超過84小時】
: ,許多勞工以為自己能掙口氣,但解釋卻說只要補足超時的薪資即不違法。
: 不禁讓我懷疑,勞基法究竟是保障勞工,還是保障這些惡質的企業?
: 「法律絕對不能辜負人民對”正義”的期待」事實究竟是如何呢?
身為台北市民,我真的要說柯p好!
我在去年12/22日當天被公司告知要被資遣!
我當然很爽…因為本來就打算離職的………
結果23日變成公司要給我職務異動,
內勤變外勤!就是要逼我辭職!
23日我去北市勞工局,只有義工服務我……
打電話還跟我說承辦相關業務的人都不在位置上
電話轉來轉去的…一樣的問題我講了三次…
最後接的人淨講一些網路上看的到的答案…
有些案例本來在網路上也看不出個所然,
所以我才打電話的啊!
(可能是四點多打,人家要下班了)
但是到了25日,不一樣了!我之前跑了三次勞工局
這次竟然不是義工服務我……是勞工局的人耶!
而且完全得到解答!第一次覺得來公家辦事好順
因為前公司離職時有叫我簽一份不公平的離職單
包括不得追究過往薪資 勞健保等相關賠償
我當下簽了離職單之後有備註一些地方我不同意
因為每個月的薪資單跟打卡我都有copy……
我們前公司的薪水不是會計在算的!
是跟老闆搞在一起,要我們老闆投資她開一間一個月加租金跟薪水等等開銷就要100萬的
小三經理算的
當然就是薪水算的對才有鬼…
(我離職的原因是加班沒有加班費!福利什麼是妳應徵時自己在人力銀行po的,但是三節
到了卻還裝死還要員工反映才不甘願給的節金,掛主管缺也沒有職務加給,問了卻說要加
薪要幫助公司賺錢!妳娘親的,行銷部門都沒本事讓公司賺錢了,你要我行政單位的衝業
績…)
我就去勞工局 健保局 勞保局 跟勞動局分批檢舉
(勞健保晚報 還高薪低報還要求我不得追究)
沒有為什麼…因為勞工局本身會說
勞健保 他們不管,他們只做協商,最終問題還要會丟給我上述po的後三個單位…
再跟上一個也被衝走的員工輪流檢舉公司…
後來鬼公司是被勞保局 健保局罰了…
我跟勞動局的勞工警察要求重罰鬼公司……
因為離職時要我簽一次不得追究,
領薪水當天又要我再簽一次!
公司明知違法還再三要我簽……
後來啊……就被某個議員關切!說這是件小事情
沒必要重罰…勞工警察跟我同事說他被某個議員施壓
他沒說是誰,不過在鬼公司待久了…
那種巴對人就以為自己不得了的人都會說漏嘴
我們出資的老闆跟某議員立委xx分局長多好
因為我相信我是第二個檢舉公司的人,而且不會是最後一個……
瓦城也一樣……一樣會有高雄的垃圾政治人物在施壓
不然不可能14個工作天還會又延遲
檢舉鬼公司,一些證據一定要收集好再檢舉…
真的被搓湯圓掉,還有媒體想看……
我沒錄下當初鬼公司臭屁跟某垃圾民代多好的話
至少 勞健保局有開罰了……
勞動局被關切我也不好意思讓那位警察被整…
他很正派…但是可惜這是鬼島…
上次瓦城有打電話跟我約面試,
因為在公園遛狗就隨便回答她……
我電話掛掉後覺得見鬼了,缺人缺成這樣……
亂槍打鳥…我的工作屬性跟瓦城開出來的職缺不合
當然是放他鳥…後來人事還打給我問我怎麼沒來面試
我就跟她說不適合…雖然這樣不好…
不過看完原po的文章,我覺得我這樣對瓦城剛好
作者: dostey (Dos)   2015-04-16 03:22:00
何不繼續伸張,與科P連絡,將這個被打壓的警察講出來,讓科P招開調查會,揪出誰在施壓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5-04-16 03:27:00
把議員名字公佈啊 鄉民還顧慮那麼多都不鄉民了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長)   2015-04-16 03:29:00
查啊 看誰在施壓...看看是老闆票多還是勞工票多就說了 現在資方就因為這些人所以沒在怕你勞工你不爆出來搞死他就換他讓你沒工作搞死你
作者: omegajoker (omegajoker)   2015-04-16 03:31:00
蠻想知道是那個議員的 拿人民選票為財團跑腿的垃圾
作者: ev331   2015-04-16 04:45:00
資委會一直要求不要檢舉 考慮再三
作者: mioka (mioka)   2015-04-16 06:09:00
議員名字呢,也讓我們增廣見聞。你可以說夢到的!ok的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4-16 08:25:00
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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