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atenash (ヽ(∀゚ )人( ゚∀)ノ)
2015-04-16 10:26:09我在出事的單位服役
待退前剛好這個案子要重新審查
上面要求把當時所有的資料都找出來呈上去
連長就和可憐的我兩個在舊資料室翻了一整天
遺書內容有點長(兩張A4)並不是帶在身上(也有可能身上有帶但是資料沒寫)
當天打靶彈庫盤點表上扣掉打靶用不只少一顆T65K2子彈
當年事發現場的目擊者不是退伍就是即將20年軍中養老模式
第一發沒死你有打第二發嗎
※ 引述《senyek9527 (打我啊,笨蛋!)》之銘言:
: ※ 引述《wohahala (Roy_Tw)》之銘言:
: : 非自殺為啥口袋還有遺書
: 口袋有遺書也不代表就是想要自殺阿
: 就算想要自殺他可以是想要燒炭自殺
: 而不是被槍爆頭自殺
: 所以說
: 就算他非常非常想要死
: 只要不是他自己爆頭的
: 也不能算自殺
: : 蔡母也不敢對這個遺書有爭議(應該筆跡甚麼的賴不掉)
: 你怎麼知道不敢
: 但是有爭議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 因為口袋有沒有遺書
: 跟他這次被爆頭是不是自殺一點關係都沒有
: 是你一直糾結口袋有遺書就是自殺
: 才會覺得遺書很重要
: : 只爭議在槍口沒有唾液
: 槍口有唾液是最明顯的自殺證據
: 正常人不會沒事情去含槍口
: : 槍口沒有唾液就不能自殺嗎 抵著下巴也是可以轟頭自殺阿
: 有這麼複雜嗎
: 沒有明顯證據是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