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公停在小路摸少女 挨告辯「她沒有胸部」
蘋果
台中沙鹿區一間寺廟的林姓廟公,
2010年間載信徒的11歲女兒外出幫忙綁招牌,
卻停在小路旁對少女上下其手,摸胸又摸下體,直到少女大哭才停手,
少女返寺廟後跟母親告狀,少女的母親證稱,
林男當時原本否認,但其他3名在場信徒要他跪在神明前,
由信徒擲筊求神明原諒,卻擲沒筊,
再要求他繞天公爐三圈,林男這才承認,
台中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3年6月。
但林男事後辯詞反覆,先指平常會跟孩子玩,
當天玩過火「感到有一點邪念」,
有摸她胸部,但是「她沒有胸部」,
還辯「我是一個正常的男人,她跟我玩搔癢,我會有邪念,之前我都會克制」;
又稱自己與她十指緊扣,在胸前動來動去,可能碰到她的胸部;
另再稱只有摸到肚臍,沒有摸到下體等。
一審法官據少女指述及現場信徒供詞,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3年6月,林男上訴請求輕判,
台中高分院以林男沒有悔意、也無法取得原諒,維持一審原判。
(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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