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瓦城員工的自白

作者: AFUN9999 (破亞限墮取)   2015-04-16 16:48:25
我也跟這位版友一樣
對這勞工局解釋有相當多疑惑
光是那個每個月5.9天就很妙了
是用一年52周,每週一天例假,加上勞基法施行細則19天國定假日
這樣共71天,是這樣算出來的嗎?
問題是,現行規定雙週最多84小時,每日工作8小時的話一年約可湊出273天的工時
也就是至少要有92天的假日才對
做12小時的話,休假天數應該更多才對!
不知道原PO方便隱藏重要資訊之後,把勞工局回函公文貼出來嗎?
網路上猜想再多,不如看看公文的正式回應內容
想看的鄉民推一下吧
下面引文恕刪
※ 引述《Daski1023 (唉唷唉唷?)》之銘言:
: ※ 引述《asdf1006 (在嘉義)》之銘言: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 向勞工局提出七點勞動檢查的事項:
: : 1. 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 2. 過年期間未發給雙倍薪資
: : 3. 每天上班皆超過12小時
: : 4. 未符合上班4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以上
: : 5. 單月加班總數超過46小時
: : 6. 請檢查公司103年11月至今年2月底的同仁加班時數
: : 7. 若以上違反規定,請在一個月內補足不足之薪資
: 首先可以請勞工局這位跟您解釋的人去吃屎了。
: 第一項: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可否請教是高雄勞工局的哪位承辦人,我要去投訴他.....
作者: g8429310 (qq)   2015-04-16 17:10:00
你沒把每月可加班時數算進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