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醫生未發現嬰剩左腿 家長控業務過失
3.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市一名林姓婦人,2013年1月懷孕期間定期至新北市中和區一間婦產科診所進行產檢
與超音波檢查,共計12次。不料小孩出生後,發現雙手只存上手臂,右腳也缺損,僅存左
腳健全。家長認為陳姓院長疏於注意,涉業務過失傷害罪。今新北地檢署認定醫師無過失
,以不起訴處分。
林姓婦人控訴,懷孕期間總共進行12次例行性產檢與超音波檢查,醫生應詳加判讀檢查結
果,早期發現小孩是否身體異常,並採取預防式措施。但醫生在檢查時竟疏於注意,並未
告訴家長小孩四肢異常,導致小孩出生後有嚴重身體缺陷。
陳姓院長則指出,在進行常規超音波檢查時並未發現異常,根據國民健康局的孕婦健康手
冊規定,所以未建議進行高層次超音波檢查;而羊膜穿刺或其他侵入性檢查,因林姓婦人
並非高齡產婦,也未出現相關的症狀,故也未實施。
檢察官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意見,認為目前醫學技術,並非所有胎兒的先天異常都可在
產前超音波檢查發現,且林姓婦人並非高齡產婦,也未出現羊膜穿刺相關症狀,故未實施
高層次超音波、羊膜穿刺相關檢查,符合醫療常規,並無明顯過失,予以陳姓院長不起訴
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15003392-260402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