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lopstock (夏綠蒂)》之銘言:
: ※ 引述《zxcxxx (進擊の暖男)》之銘言:
: : 越南恐怖「貓餐廳」 一天吃掉30隻貓
: 臺灣恐怖「牛餐廳」一天吃掉半隻牛。知名餐廳精華柏麗廳,
: 居然公開擺出牛隻屍塊,烘烤後供人當場切片割食!噁!
: 殘忍!臺灣「豬餐廳」一天吃掉半隻豬,連內臟也不放過!!
: 豬大腸外露,公開晾晒,噁!
: 恐怖「海鮮餐廳」!
: 在臺灣,某間知名海鮮餐廳,一天至少活生生煮死5000隻
: 蛤蜊,宛如紂王酷刑。甚至不只蛤蜊,連蝦子也是活生生地丟
: 入滾燙的湯中,宛如人間煉獄!
: 學者表示,活生生被燙死,這樣的痛以等級表示,應已達
: 10級痛度,十分殘忍。
: 除此之外,此餐廳還一天活煎至少50條魚,無法想象這些
: 可愛的魚蝦蛤蜊死前遭逢的痛苦。海鮮本團體呼籲,禁止殺死
: 海鮮。
: 連小朋友都出來抗議,不要讓派大星、海棉寶寶、蟹老板
: ,成為受害者。
每次類似的新聞一出,總是會有些乍看有理其實狀況外的回文...
豬牛羊雞生來被人吃很可憐沒錯,
所以為了盡量減少牠們的痛苦,訂定了許多規範,
其中人道屠宰算是最受監督的一環,從運送到放血都有規定。
例如不得灌水增重、不得以銳器驅趕、
繫留欄要供飲食及足夠空間躺下、致昏後才能放血等等...
即使不免一死,畢竟沒那麼痛苦。
如果有人認為受虐到死和先暈再死沒有差別,誠心建議您到屠宰場參觀,
運氣壞的時候會遇到血沒放好入了燙毛槽又醒來,在熱水中掙扎翻騰的豬仔,
您再想想上述的差異。
甘地說 "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可視其如何對待動物 "
沒人要求不可吃肉,但要吃的有理,這應該同意吧?
台灣為何禁宰貓狗我不知道 應該就是普遍被視為伴侶動物之故 。
假掰歸假掰 動保團體有行動力促成修法,
肉本不爽也可以連署請願提案廢除。
鍵盤嘴砲就比你們瞧不起的動保團體厲害?
這跟政黑罵學匪,要他也上街挺白射的屎蛆不是挺像...
我個人不在乎人類想吃什麼肉,
只在乎是否瀕危、飼養運送屠宰過程有無合乎規範而已。
看到類似新聞不去想是否合法衛生,馬上開大絕謾罵嘲諷愛貓狗人士,
甚至推文連開水燙死最人道這種和屠夫同一個檔次的發言都能講,
不論是否釣魚都令人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