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5年04月20日17:53
「難抗青春肉體」 志工淫21少年獲輕判
http://tinyurl.com/kmkkjmj
詹男性侵21名少年,辯稱自己曾遭性侵,從此無法抵抗青春肉體。黃哲民攝
新竹一名詹姓男子被控6年前擔任中輟生志工期間,利用提供免費食宿或介紹工作為餌,
誘拐29名13歲到17歲少年到家裡供他逞淫慾,被查獲後辯稱高中時曾遭性侵,從此無法抵
抗少男的青春肉體,一審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等罪重判19年半,但高院指詹男認罪並
與其中3名被害人和解,且無證據顯示違反被害人意願,今改依與少年性交、猥褻等罪輕
判10年徒刑。
判決指出,34歲詹男原任裝潢工頭,2009年起兼任中輟生志工,假裝關懷中輟少年,以提
供食宿、工作或網路遊戲點數為餌,將少年帶回家性交或猥褻,後因有被害人宣稱遭詹男
強拍裸照或性愛影片脅迫,詹男被捕供稱僅5人受害,但檢警一路查出至少29名少年遭詹
男性侵,有些被害人獻身後獲詹男贈送新手機,價值觀因而嚴重扭曲,還邀同儕加入同樂
,甚至出庭為詹男求情。
一審認為詹男對被害人違反意願,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合併重判19年半。詹男上訴
仍自稱高中時遭男子性侵,從此無法抵抗少男的青春肉體,高院認為無從查證是否真有此
事,但詹男已賠償其中3名少年各20、30萬元達成和解,且檢方指控詹男強拍被害人裸照
或性愛影片卻未查扣,無法證明確有脅迫一事,全數改認定為合意性交。
高院還查出詹男被控性侵其中8名被害人的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其餘21名被害人部分各
依與少年性交、猥褻等罪合併判刑10年,且僅其中5年徒刑須入監,有4年徒刑得易服社會
勞動,另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5千元。還可上訴。此外,高院審酌全案調查完畢,一併
裁准詹男20萬元交保。(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nm96kp5
有中輟少年控訴詹男性侵並強拍裸照,但高院認定21名少年和他合意性交。示意圖
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nas34z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