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回應,這是在救人
警察為什麼要計較? 警察不是要計較救人!!
這是不是慈濟的特權? 這也不是慈濟的特權!!
人受傷了,一名警察有責任也有義務救他
即使員警不像EMT專業
但協助通報,引導交通,維護現場安全是必須的
今天假設因為捐器官、罕見血型
必須從A地限時送到B地
救護車可能無法立即完成,救人搶時
請求警察幫忙開道,甚至派線上警網至某部分路口控燈交整管制
這都是可能發生的,不管哪家醫院
就事論事,我相信慈濟是為了救人
但是看看這交辦單 就像個傳話人
http://ppt.cc/JPY2
「請去OOO地址,交付影本意願表,請對方聯繫慈濟」
警察也不過到該址做查訪
跟慈濟人如果到現場查訪有何不同?
我也建過骨髓周邊血資料庫
建立時印象中就有留個人資料,聯絡地址給慈濟
(拿了張大愛骨髓卡,跟兩碗素泡麵回家...囧)
已經有地址了,依照目前慈濟的規模
相信全台灣各地幾乎都有志工,由慈濟自行查訪不是更為恰當?
如真有極緊急考量 當然有必要依個案協助
(舉例限時須找到人打捐隨周邊血成長針、緊急送醫或送達等)
醫療體系的衛福健保局、戶政事務所、警察局戶口科
只要不違反個資法、個資信賴保護
不管基層還是高層,相信都願意立即協助尋人
而不是為了一個意願表,下個交辦單要基層員警到處查訪回報吧
題外話:有網友說我躲在推文?
我已經很久很久沒在八卦板發文推文
在這跟鄉民打嘴泡,不如去靠北警察
告訴真正的決策者現在的民眾到底需求是甚麼
第一線基層員警執法所遇的困難與警政須改變的可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