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傳統的網路霸凌和熟人透過網路發黑函進行的霸凌定義不太一樣
傳統的網路霸凌比較像是我發一篇廢文結果被噓爆、辱罵、人肉或改圖羞辱
地質專家炎亞綸小弟弟就是最近的案例
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彼此僅止於是網友的身份
這次的事件比較像是熟人透過匿名粉絲團進行黑函攻擊
試圖引發其他跟風的訂閱者跟進網路霸凌
黑函這種東西都有上千年歷史了
人類什麼時候開始講聲望名譽,就什麼時候有黑函
正常人會為了黑函去管制紙筆嗎?
應該不會吧!
網路就跟紙筆一樣只是工具
批踢踢的暱稱也是隨鄉民自己掰
還不是一天到晚有訟棍在釣魚?
該負的法律責任都跑不掉
不管是怎樣的網路論壇
用暱稱的或是匿名粉絲團
只要確定可以用鎖定IP的方式
讓造謠者為其言論負責
資訊時代的黑函可以說比任何一個時代還好抓
我認為現行的網路制度已經足夠保障一個人的名譽
假設今天批踢踢有個板,進去後遇到一堆瘋狗漫罵
板主也不管版,申訴檢舉也沒人理會
這時候你該怎麼保護自己?
答案應該是向網路警察報案啊
楊又穎太傻了
應該要學會保護好自己,適當地用法律途徑阻止權益受到侵害
不要讓人匿名在網路上毀謗自己的名譽
我相信台灣大部份的藝人都有告過他人毀謗的經驗
可能她太年輕,旁邊又缺乏能給這方面建議的對象
一時情緒走不出來鑄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這麼年輕真的很可惜。
假設她如果有先求助警方而警方不能阻止造謠的源頭
那我們再來討論相關法規是不是應該修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