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shan (仲軒)》之銘言:
: 2015-04-24 03:03:29 聯合報 記者陳皓嬿/台北報導
: PTT霸凌的特性是「公眾毀譽」和「媒體霸凌」,因為PTT上的批評者多為陌生人,批評起
: 來更毫無顧忌,且易散布到公眾領域,加上媒體常在PTT找新聞,被批評者很容易成為新
: 聞人物,在事情真相不明朗前,就已被「獵巫」,使名譽受損、難以復原。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134
媒體有〝第四權〞之稱,負有監督政府之義務,並享有憲法上保障之言論自由,於盡應
有之調查義務後,得為合理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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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嬿記者,妳公開承認媒體常未盡查證之義務就胡亂報導,而使人名譽受損。
所以請問這怎會是網路的錯?
還是聯合報沒教過你們「媒體報導之查證義務」是什麼意思?
作者: grandwar 2015-04-24 13:12:00
上帝視角啊XD 跟馬團隊在一堆議題上都把自己當第三者來
作者:
notbed (不錯吶(′‧ω‧‵))
2015-04-24 13:12:00媒體才是亂源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4-24 13:12:00記者(s),加油
作者: kcball 2015-04-24 13:13:00
媒體才是霸凌之最, 一不用求證, 二不用道歉 三不用實名
作者: grandwar 2015-04-24 13:14:00
對了 各大媒體的網路新聞底下都有留言板 要不要先實名啊
作者: grandwar 2015-04-24 13:15:00
網路新聞發出去 先實名一下誰打的怎樣?
作者:
oidkk (嘖嘖)
2015-04-24 13:16:00第四權已死,完全沒有監督的功能了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4-24 13:17:00
寄者很喜歡把自己的觀點藏在"網友"下面 很下流的作法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4-24 13:17:00聯合報只負責攻擊柯文哲和阿扁
作者: milkbread (milk) 2015-04-24 13:39:00
真要說霸凌的始祖根本就是媒體跟記者像魚翔全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上新聞 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