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韓國網路實名制 興衰與始末

作者: PaulDavis (Paul Davis)   2015-04-24 13:44:43
以下為韓國網路實名制的興衰與始末
部分劇本跟起因實在跟現在這次台灣的事件很像
http://play.163.com/special/jianzheng_44/
轟動一時的「狗屎女」事件,令韓國民眾開始反思網絡暴力,政府決定立法推進網絡實名制
2005年6月5日,韓國首爾地鐵二號線,一名女孩牽的寵物狗在地鐵車廂內排便。鄰座老人
要求女孩清理狗的排泄物,女孩拒不願意,還惡言相向。
這一場面被人用手機拍下,上傳至互聯網後,激起公憤。網民發動「人肉」搜索,數天後
,女孩的真實姓名、電話、住址、就讀學校等個人信息,被公諸於眾。「狗屎女」這個
不雅稱號,很快吞沒了女孩,網上四處流傳著侮辱她和調侃她的「二次創作」。
她的父母也接到不少匿名電話,指責其家教不嚴。
迫於壓力,女孩公開道歉。退學後,她患上了精神疾病。她的姐妹不得不轉換工作,
父母也被迫搬家,並隱姓埋名。
這就是當年轟動互聯網的「狗屎女」事件(Dog Poop Girl),其影響波及海外。
2005年7月,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題為《地鐵騷亂升級為羞辱個人的互聯網力量
的試驗台》的評論文章。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丹尼爾·索洛夫在文中稱:
「一個人違反道德規範後,被互聯網烙上深深的『數碼紅字』。
輿論制裁的力量又上了一個新台階。」
「狗屎女」事件令韓國民眾開始反思網絡暴力。2005年7月,
雅虎韓國的一項在線用戶調查顯示,79%的受訪者支持網絡實名制。
>中時表示:我有90%!!
韓國政府決定,將網絡實名制以立法形式付諸實施。
2007年,韓國正式實施網絡實名制。用戶註冊登錄時須使用真實身份,
發佈消息可使用化名
「狗屎女」事件發生後三個月,2005年9月,韓國信息通信部舉行聽證會,
提出在大型門戶網站推行有限實名制,用戶在這些網站的留言板上發表回覆時,
有義務使用實名。
韓國官員在解釋這一政策時,措辭謹慎,表示此舉是為了「減少以匿名進行誹謗等副作用」
,並強調「為了不損害網絡匿名性的正面作用,制定細則時會把持平衡」。
然而2006年,韓國政府著手制定《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及信息保護關聯法》修正案時,
已決定擴大涉及網站的範圍。信息通信部官員在描述網絡實名制時,語氣也與以往不同。
韓國《朝鮮日報》引述稱,該法律旨在「淨化網絡文化」,
以及「大力治理最近成為韓國社會問題的惡意留言和利用網絡侵犯個人隱私現象」。
一旦發生法律糾紛,警方可迅速確認用戶的真實身份。
在韓國,網絡實名制又被稱為「本人確認制」,具體實施採用「後台實名」原則:
用戶在註冊登錄時必須使用真實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而在前台發佈消息時,可以使用化名。
2007年7月,韓國正式推行網絡實名制。日均頁面瀏覽量在30萬人次以上的門戶網站,
以及日均頁面瀏覽量在20萬人次以上的媒體網站,被要求必須引入身份驗證機制,
共計35家。
崔真實自殺事件被認為與網絡謠言直接相關,韓國政府隨即宣佈擴大網絡實名制的應用範圍
網絡實名制在韓國實施一年後,2008年10月2日,韓國女明星崔真實在首爾私人寓所的浴室
內,以繃帶上吊身亡。這起自殺事件被認為與網絡謠言直接相關。
調查自殺動機時,韓國警方翻閱了崔真實的日記,內容顯示,崔真實因失去好友安在煥,
並深受高利貸謠言折磨,精神幾近崩潰。
崔真實的母親回憶說,自殺前一天晚上,女兒醉酒後回到家,向她訴說:
「我對這個世界的人都很失望。什麼高利貸啊,都與我無關的事情,可不知道為什麼
都來折磨我?」之後便哭著跑進浴室,鎖上了門。
「高利貸謠言」起於一個月前,韓國明星安在煥自殺身亡後,韓國某證券公司的兩名職員
在網上散佈消息,稱是崔真實向安在煥發放高利貸,間接逼死了安在煥。這一謠言令原本
便患有抑鬱症的崔真實深受打擊,最終走上自殺的道路。
2009年6月16日,首爾中央法院對散佈謠言的兩名證券公司職員作出審判,以損毀他人
名譽等罪名,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兩年執行,並從事社會服務120小時。
網絡謠言固難辭其咎,而韓國社會對單身母親的歧視,更是導致這場悲劇的罪魁禍首
崔真實自殺後不久,美國《時代週刊》發表題為《名人自殺事件震動韓國》的報導。
文章稱:「崔真實之死,被認為與網絡謠言有極大關係。但與此同時,作為離婚後堅持
工作的單身母親——這一人群在韓國被視為『賤民階層』(pariah status),崔真實
承受的巨大壓力更是導致這場悲劇的重要原因。」
文中援引韓國專欄作者朴秀娜的觀點:「韓國社會不喜歡強勢的女性,並且認為單身
母親有人格缺陷。這如同烙在她們額頭上的紅字。」
這篇報導還指出,過去五年,在全球發達國家中,韓國的自殺率高居榜首。韓國民眾對
精神疾病諱莫如深,即便普通的抑鬱症,也極少公開談及。首爾精神衛生中心的心理醫生
李明洙認為,韓國人之所以對精神疾病守口如瓶,主要原因之一是擔心因此失去工作。
儘管導致崔真實自殺的原因並非單一,韓國社會的種種陋習難脫干係,這起事件最終
還是被歸咎於網絡暴力,引發了一場聲討運動。
不久,韓國政府通過一項修正案,宣佈自2009年4月起,網絡實名制的應用範圍擴展
至日均頁面瀏覽量超過10萬人次的網站,共計153家。
實名制對「網絡暴力」收效甚微,反而抑制了正常溝通。社交網站興起後,實名制名存實亡
韓國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初衷,在於減少網上的語言暴力、名譽損壞、侵犯隱私、
虛假信息傳播等不良行為,促使網民對自己的網絡行為負責。而三年後的一份調查數據
顯示,效果並不理想。
「2010年4月,首爾大學的一位教授發表《對互聯網實名制的實證研究》稱,該制度
實施後,誹謗跟帖數量從13.9%減少到12.2%,減少了僅1.7個百分點。」
在《韓國互聯網實名制的教訓》一文中,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者金宰賢寫道,
「更值得一提的是,以IP地址為基準,網絡論壇的平均參與者從2585人減少到737人。
可見,互聯網實名制導致的『自我審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網上的溝通。」
調查顯示,三分之二曾發佈惡意貼的網民對是否使用實名並不在意。出於「法不責眾」
的心理,他們即便以真實姓名登錄,仍會故伎重演。同時,一種被稱為「身份證偽造器」
的軟件也應運而生。這類軟件可以偽造韓國身份證號,騙過網站的身份驗證系統。
網站自身也存在各種規避行為,部分日訪問量可能超過10萬人次的網站選擇不公開瀏覽
次數,部分網站選擇繞道海外。2009年4月,YouTube被指定為實名制對象後,
關閉了韓國站的視頻上傳和留言功能,將用戶轉往國際站。
近兩年,推特(Twitter)、臉書(Facebook)等社交網站風靡韓國。2011年3月,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將此類網站排除於實名制對象以外,理由是社交網站屬私人領域,
不適用實名制。至此,網絡實名制已名存實亡。
以保護隱私為初衷的網絡實名制,最終卻導致用戶隱私的大規模洩露,這是一個巨大的諷刺
對網絡實名制的致命一擊發生在2011年7月。當月,韓國門戶網站Nate以及社交網站
「賽我網」遭黑客攻擊,
導致約3500萬名用戶的個人信息外洩(韓國2010年總人口約為5000萬)。
被洩露的資料極為詳盡,包括姓名、生日、電話、住址、郵箱、密碼和身份證號碼。
同年11月,韓國遊戲運營商Nexon公司服務器被黑客入侵,
導致1300萬名用戶的個人信息被洩露。
購物網站和企業網站一度被認為是網絡實名制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它們可以通過身份證號
對顧客的性別、年齡和生日等信息進行分類,建立用戶數據庫,開展有針對性的營銷活動。
然而,網站所掌握的海量用戶資料,最終卻成為黑客的盤中餐,引發了一場史無前例
的網絡安全危機。被洩露的個人信息,有可能被不良商家利用,從事電話營銷,發送
廣告郵件,更可能導致賬號盜用、侵犯隱私、電話詐騙等難以預料的惡劣後果。
事發一個月後,韓國政府首次表態將逐步廢止網絡實名制。同年年底,韓國廣播通信委員
會向總統李明博提交2012年業務計劃,明確表示將「重新檢討」網絡實名制。
與此同時,Naver、Daum等大型門戶網站也陸續宣佈,將刪除已保存的用戶信息。
這意味著,一場國家規模的「網絡實名制」的實驗,即將劃上休止符。
2012年8月,網絡實名制被判違憲,因其未實現預期的公益性,反而令言論自由受到限制
2010年初,韓國民間團體向憲法裁判所提起訴訟,稱網絡實名制侵害用戶的匿名表達自由、
互聯網言論自由以及隱私權。
2012年8月23日,經八名法官一致同意,韓國憲法裁判所判決網絡實名制違憲。
判決稱,網絡實名的目的是公益性,但網絡實名制實行後,網上的惡性言論和非法信息
並未明顯減少,反而促使網民選擇使用國外網站,令國內網站與國外網站的經營產生差距,
未實現預期的公益性。
判決認為,網絡實名制使言論自由受到限制,個人信息通過網絡洩露並被非法利用的
風險增加,同時也使得沒有韓國身份證的外國人無法註冊登錄韓國網站。
綜合衡量,網絡實名制的弊端遠甚於公益性。
憲法裁判所還指出,參考美、英、德等國的立法事例,其對網絡的管理均基於民間自律,
並未採用網絡實名制。至於網絡實名制「控制上傳非法信息、在造成損失時能獲知加害者」
的立法目的,完全可以通過「IP追蹤和刑事處罰、損害賠償」等手段得以實現。
判決當天,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表示,將根據審判結果,對相關法律進行修改。
至此,實施五年之久的網絡實名制,在韓國正式退出了歷史舞台。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5-04-24 13:46:00
狗本
作者: AgentZero (特務零)   2015-04-24 13:46:00
推!
作者: coolron (RR)   2015-04-24 13:46:00
作者: YoungDiaw   2015-04-24 13:47:00
網絡實名制就是個笑話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5-04-24 13:47:00
KMT: 韓國先進,韓國做什麼都是對的~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5-04-24 13:47:00
原來南韓比KMT還強 早一步實施言論控制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4-24 13:47:00
昨天有人po過了
作者: cy4750 (CY)   2015-04-24 13:48:00
汪汪
作者: coolron (RR)   2015-04-24 13:48:00
實施成效差剛好拿來當借鏡,不要幻想用法律控制言論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4-24 13:48:00
推,網路實名臺灣不太適用 台人是健忘的,民族性不是如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2015-04-24 13:48:00
優文
作者: AgentZero (特務零)   2015-04-24 13:49:00
再幫高調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4-24 13:49:00
網絡實名制真那麼符合效用的話..全世界早用了...
作者: uujidggl (幼)   2015-04-24 13:49:00
霸凌始終來自於三寶.這次也是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04-24 13:49:00
作者: zipizza ( )   2015-04-24 13:49:00
幫推一個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2015-04-24 13:49:00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4-24 13:50:00
韓國起因跟這次的小模自殺完全不同,搞實名制是藉機發揮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4-24 13:50:00
之前有個唱歌不好聽的媽媽去自殺 這比較像網路霸凌
作者: aisu399 (ai)   2015-04-24 13:51:00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5-04-24 13:51:00
幫推一下好了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5-04-24 13:51:00
原來韓國比KMT先做到了 不簡單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04-24 13:51:00
ptt很接近實名啊 要查都有ip k島FB匿名性還比較高
作者: drift89 (犬)   2015-04-24 13:52:00
今天要是換那老人自殺 風向又要怎麼轉?
作者: clubee (柏拉)   2015-04-24 13:52:00
XD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4-24 13:52:00
楊的自殺明顯就固定幾個人自成小圈圈在罵,專頁沒幾個人
作者: cola99t (veis)   2015-04-24 13:52:00
作者: sunnyaero (Feng)   2015-04-24 13:53:00
白話點 被盜帳號就全完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4 13:53:00
韓國都有前車之鑑了!立委們自己看看吧。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灣人)   2015-04-24 13:53:00
結果實名制還是繼續幹譙 根本沒用XDDD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24 13:53:00
真的要管制 還是中國GFW+人力比較有用
作者: ray81712 (rayschung)   2015-04-24 13:53:00
推。KMT只是借題發揮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4-24 13:54:00
媒體跟做錯事被網路爆料的倒楣鬼藉機發揮而已
作者: james820331 (阿瘡)   2015-04-24 13:55:00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5-04-24 13:56:00
個資法 也不該無限上綱 感覺隨口就能說嘴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4-24 13:56:00
藝人看不懂這長文啦
作者: kuluma (墨駒)   2015-04-24 13:56:00
推! 就連習慣中共統治的426對網路實名制都是批判的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24 13:56:00
台灣不用駭客入侵 KMT會自己送給共產黨啦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5-04-24 13:57:00
所以KMT要步上韓國的後塵嗎?呵呵呵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4-24 13:57:00
自殺事件就沒看到去家屬追那幾個匿名IP位置
作者: kuma0530 (Kuma)   2015-04-24 13:57:00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5-04-24 13:58:00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4-24 13:58:00
台灣網路申請要雙證影本登記,有警察去查過嗎?
作者: kcl0801 (kcl)   2015-04-24 13:58:00
而且PTT在你被告(通常都刑事案件)時還會馬上大方提供資料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4-24 13:58:00
哈哈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5-04-24 13:59:00
很值得參考的例子 實名制根本沒用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5-04-24 13:59:00
有人就是喜歡走別人走過的回頭路
作者: kcl0801 (kcl)   2015-04-24 13:59:00
(所以4X的講法其實沒什麼用 我倒想知道在PTT被告是什麼時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4-24 13:59:00
作者: susie97 (晚安水星人)   2015-04-24 13:59:00
作者: kuluma (墨駒)   2015-04-24 13:59:00
而且這篇還是中國人自己些出來批判實名制的專題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4-24 14:00:00
推,值得借鏡。
作者: turtlefar1   2015-04-24 14:00:00
作者: Mikuni (哪裡需要別的願望)   2015-04-24 14:00:00
先推再看!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15-04-24 14:00:00
結果對網路攻擊沒有明顯效果還洩露用戶個資真是諷
作者: kcl0801 (kcl)   2015-04-24 14:00:00
真正匿名首推2CH 每個都無名氏...
作者: Luffi (魯飛)   2015-04-24 14:00:00
幫推,任何形式霸凌都是算社會問題,實名制未必有多大幫助
作者: donotrefuse (來者不拒~)   2015-04-24 14:00:00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5-04-24 14:01:00
好文不爆嗎 使用網路實名制絕對違憲
作者: B0988698088 (廢文少女小円♥)   2015-04-24 14:01:00
含狗這種特例國不用參考
作者: king181239 (我是消夜)   2015-04-24 14:01:00
高調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5-04-24 14:02:00
幹 我居然看完了
作者: Areso (Areso)   2015-04-24 14:02:00
作者: kuluma (墨駒)   2015-04-24 14:02:00
台灣的太自由不是網路自由,而是自由到以為專制共產底下還有自由
作者: Luffi (魯飛)   2015-04-24 14:02:00
不過實名制對專制政府是好的思想控管工具~
作者: Domonxx (Domon)   2015-04-24 14:02:00
其實KMT的重點只是想讓所有人噤聲,只是種政治目的,又何必浪費時間去跟他們講道理呢?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4-24 14:04:00
就白痴法案啊 一堆不懂電腦的才會要求實名制
作者: iloveumoneyc (chandelier)   2015-04-24 14:04:00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4-24 14:04:00
kmt:是誰,讓韓國在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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