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離家18年 妻訴離判准
聯合新聞網/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5年04月27日 上午03:06
劉姓男子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他因沉迷宗教,獨自從彰化搬到台北「修行」,家人苦勸無
效,妻子獨守空閨18年、把子女撫養長大後訴請離婚,劉男上訴不想離,但二審法官駁回
他上訴。
法官說,劉男不想離的原因竟是離婚會讓妻子無法入劉家宗祠,影響子女未來發展,顯示
他對婚姻早無留戀或期待。
劉妻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指出,丈夫婚後第9年迷上宗教,她常勸要以家庭為重,卻因此口
角,丈夫北上參加宗教活動後離家,偶爾才回家。
民國88年,劉男回家遷走自己戶籍,還將讀國中的長子帶到台北,因他參與的宗教團體發
生虐童案,長子被安置,才由劉妻接回彰化照顧。
妻子表示,劉男96年起不再與家人聯絡,妻子獨守空閨18年,對丈夫不再有期待,訴請離
婚。
劉男指出,他10多年來參與宗教活動,還為陽宅接龍引脈,為陰宅努力,才讓家有更好空
間磁場,妻才能工作順利,兒子功課好;他因修行無法全心工作,才不能照顧家庭,並非
不負責任。
法官指出,劉男不願離婚理由並非對妻子存有夫妻情誼,或對婚姻留戀,任何女性應不會
想與劉男繼續共處,判准2人離婚。
http://n.yam.com/udn/society/20150427/20150427997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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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