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搓乳」變「戳乳」 少女告父猥褻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男子遭就讀國中的15歲女兒提告,指前年她洗澡時,父親拿10元硬幣開啟浴室
的喇叭鎖,闖入浴室搓她胸部,她向輔導老師泣訴後報案,檢方依對未成年猥褻罪起訴狼
父,不料士林地院審理時,法官要求少女形容「如何搓?」她竟伸出食指說:「就像按電
鈴一樣『戳』一下」,法官當場傻眼,原來此「戳」非彼「搓」,認定被告並無猥褻女兒
意圖,昨判無罪。
這名父親年約40多歲,平日對女兒管教嚴厲,前年察覺女兒在臉書上和男網友大談鹹濕話
題,擔心女兒性觀念偏差,還請輔導老師多關心女兒。
不料輔導老師與女兒諮商時,女兒反控父親對她搓乳猥褻,還利用一家人睡大通鋪的機會
偷摸她屁股,輔導老師趕緊通報社會局安置女兒並報案。
但審理時,法官要求女兒用動作形容如何遭「搓乳」,在指認室的女兒卻伸出食指說:「
像按電鈴一樣『戳』一下」,法官當場傻眼,也比出按電鈴的姿勢,二度向女兒確認,原
來女兒指控的是「戳乳」而非「搓乳」,但父親此舉仍讓她感到不舒服。
父親則辯稱,家中僅一間廁所,當時尿急才用硬幣開門,並無觸摸女兒,家中其他人也會
用硬幣開門如廁。但因父女感情融洽,時常嬉鬧,有時女兒戳他下體,他也會戳女兒胸部
,這名父親認為,因前陣子不滿女兒與男網友來往,而管教嚴厲,女兒才會藉此報復。
法官審酌,這名父親若企圖猥褻女兒,卻要輔導老師介入關心,與常情不符,加上女兒證
稱父親僅戳她胸部約1、2秒鐘,雖讓她感到不舒服,但此舉應不足以滿足父親性慾,又女
兒指她遭父親摸臀時有大叫反抗,但睡在一旁的哥哥卻證稱「根本沒聽過」,法官因此認
定被告罪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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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指控父親在浴室內對她申狼爪「搓」胸,法官審理才知少女是被「戳」胸。示意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9bzup3
5.備註:北市不意外,都是愛莉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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