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基本法(憲法)第一條:
一、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
二、因此,德意志人民承認不可侵犯與不可讓與之人權,為一切人類社會以及世界和平與
正義之基礎。
三、下列基本權利拘束立法、行政及司法而為直接有效之權利。
很多人搞錯民主社會的法治本質,
以為法律主要目的是促進社會進步,
但德國憲法的第一條就明白的告訴你了,
法律是為了維護人性尊嚴而生。
柯P使用監視器執行行政法規,
那每個經過那個路口的駕駛,
都有一種想法: 會有人看著我。
那這個路口遵守法律的人,也不過是受到嚴刑峻法的壓迫,
其實這就是對駕駛人格的不信賴,而迫害到駕駛違規的人性面。
你一定覺得很好笑,但,我可很認真地說,
違規違法也是人性的表現,而抓違規違法,要符合比例原則。
嚴刑峻法不是民主法治的原則,
如果是,那些太陽花學生都應該受到最嚴重的處置,
毫無轉圜餘地。
一個藉由嚴刑峻法維持的國家,
往往到最後都淪於極權腐敗。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8 13:58:00你也太無限上綱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4-28 13:58:00德國基本法這被列強押著頭寫的喪權辱國憲法 你也敢提出來?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4-28 13:58:00
但這裡是柯皇地盤,不是德國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8 13:58:00還好ptt還有很多你這種理性鄉民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04-28 13:59:00
和上一篇比你好廢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4-28 13:59:00柯文哲就是對的 好嗎? 你反柯文哲 就是支持馬英九 你黨工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4-28 13:59:00你在說新加坡對吧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0:00
挺你啦 柯文哲把當市長搞成當皇帝 只想"管理"人民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4-28 14:00:00下去領500吧 42689.2
名詞大家都會講 手段目的權衡的界線要實際衝突才會有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1:00
台北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不守法 而是死氣沈沈 無聊透頂
作者:
tel5149 (唉....)
2015-04-28 14:01:00柯粉:你拿德國憲法反擊天龍國法律與柯皇語錄!?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01:00我都轉風向了,別再把法律當思考唯一出發點吧
已經跟你說會用監視器開單 你還是違停 這樣裁罰有沒有
所以要看地點原因阿 那你會把治安差地的方跟你家畫等號嗎 覺得無限上鋼+1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2:00
違停絕非台北最該解決的問題 柯文哲拿此開刀搞錯重點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4-28 14:03:00oSCo代表你錯了 學法律 還只會跟風 沒自我意識 丟法律臉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5-04-28 14:04:00德國的監視器下面一定都會貼上貼紙提醒民眾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8 14:04:00告就告 違規被拍的還嗆很大耶 若干台灣人真的有病
作者:
muzace (放假)
2015-04-28 14:09:00真的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13:00科技解決就好啦,熱感應你違規停車一段時間後機器自動拍照舉發,省人力有效率啊!還可以凹什麼侵犯人權嗎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5-04-28 14:14:00要這樣無限上綱 那就乾脆街口監視器都拆了以後要是車禍 犯罪不要再哭腰說都沒監視器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15:00柯文哲腦袋真的沒有裝大便,他想的是超越法律的更高層次了
作者: shonbn 2015-04-28 15:08:00
超越法律 是 PreCrime 還是 Sky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