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tw (johntw)》之銘言:
: 如果柯文哲只是為了節省人力,想利用機器抓闖越紅燈,
: 那麼在特定路口裝設Red Light Camera(闖紅燈攝像機)就可以了
: 當然就像裝設超速攝像機一樣,要有相關配套,例如警示標誌的設置
: 以及黃燈秒數的延長調整等等
: (美國已經有一堆資訊顯示,裝設闖紅燈攝像機,
: 雖然可以減少十字路口的衝撞車禍,但一堆駕駛因為怕被照到闖紅燈,
: 黃燈警示秒數又短,前車急剎的結果造成追尾車禍事故大幅增加)
:
: 但今天柯文哲是想用"監視器畫面"作為闖紅燈、違規停車的蒐證..
: 這麼做根本無法節省人力(你總得叫警員監看監視器吧)
: 如果真的想節省警方人力,除非按另一篇新聞內所說
: "柯文哲表示,如果將全北市超過1萬3千支監視器開放出來,
: 若能和google、yahoo等合作進行影像分享,這是多大的誘因"
: 讓柯文哲將台北市相關監視器整合,並和google、yahoo這些公司合作,
: 使用他們的人力、軟體抓違規..
: 但鄉民們,你們真的贊同柯文哲所說,將監視器畫面分享給google、yahoo嗎?
: 我再怎麼想,都覺得毛毛的..
:
比較合理的作法應該是 跟 google 或 yahoo 合作 購買他們的影像辨識系統
該系統就放在我們原本會存放影片的地方 然後根據規則自動抓出違停的車牌
並自動把該車子違停那段時間的影片自動切出來 留作必要時調閱所用
寄出罰單的通知單給車主 留一段時間讓車主可以申請調閱影片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