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下面癢?」丈夫違反家暴令打傷妻 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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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雷姓女子,受蕭姓丈夫家暴,法院核發通常保護
令,去年8月她帶女兒去婆家給婆婆看,但不想讓女兒在外過夜,晚上她去婆家帶回女兒
時,巧遇丈夫在家,丈夫在門外樓梯口罵她:「你上來幹嘛?是不是下面癢?討客兄!」
壓制她脖子,抓她的頭去撞牆,雷女撞傷額頭,台北地院今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蕭男3月
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
蕭男不認罪,辯說他沒有收到保護令,不知內容,以為只是像連續劇演的不能靠近她幾公
尺,「當天是她自己過來的,我沒去找她」,他沒罵她也沒打她;還說老婆額頭的傷是過
敏自己抓傷的,不是他造成。
蕭母作證說案發前2、3天,媳婦有來跟她說額頭腫起來而且癢癢的,用手去抓,她問媳婦
是不是被蚊子咬到。當天到場的警、消作證指雷女現場情緒激動地在哭,額頭紅腫。
但法官認為,雷女的額頭只有擦挫傷,沒有抓傷;蕭母庭訊中不願正面回答案發當天有沒
有看到媳婦的額頭紅腫,而是一再堅持講2、3天前的事,證詞顯係迴護兒子,不予採信。
法官又認為,警方已將保護令送達蕭家,雷女也曾拿保護令給蕭男看過,蕭的辯詞都不可
採,判蕭男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