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議題好熱鬧呀
不過我覺得柯P沒搞懂一個點吧
這樣真的能解決違停熱點很多人違停的問題嗎??
照柯P講的 之前是警察在那邊當稻草人開罰 還是罰的到人
但換監視器開罰 還不是一樣會罰的到人..
所以其實重點是罰的錢太少吧..提高到3000 我看違停大概就會大幅度減少
另外覺得有些人要亂類比真的不要怪人護航
洞見計畫是用這個人的過去來推理這個人的未來 有危險就除掉 是抓"未來犯"
psycho pass也是用數據去推理這個人未來的行為 超過這個汙染值 他可能就會犯罪
也是抓"未來犯" 這兩個都跟關鍵報告一樣 未審先判
跟抓"現行犯"根本就是不同樣的概念
王金平跟馬英九關說事件 私人通訊監聽跟公共區域原本就有的監視器畫面開罰一樣?
我是把監視器裝到你家電話上面嗎?還是裝你房間看你尻尻 裝你廁所偷看你洗澡
這跟隱私權有啥關係??你在公共區域做違法的事情被髒到 到底跟隱私權啥關係??
拿以上這些來類比的根本就是亂扯亂鬧
比較有爭議的衍伸問題是執法強度問題 拍照可以 錄影可以 有提醒的測速照相可以
全天24小時的監視器則不行
我覺得這點還是可以討論的 但有幾篇文有提到 好像監視器開罰本來就有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