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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上醫醫國,給勇於決斷的柯P一個讚!
時間: Tue Apr 28 20:09:27 2015
上醫醫國,給勇於決斷的柯P一個讚!
作者:陳雨柔(臺大法律校友)
臺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提到,希望在台北市違停熱點區域,改採用監視器取締違規停車,
雖引起一些反對聲浪,但是柯文哲仍打定主意,因為違停熱點所屬的敦南派出所,
幾乎所有警員24小時在違停熱點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使用,
與其違停熱點要叫警察去當稻草人,他寧可擺監視器在那裡看。
筆者相當贊同並佩服柯P的決斷力。
有些反對看法認為,個人駕駛車輛行駛於公共道路上,
屬憲法第廿二條所保障之隱私權,國家設立監視器攝錄駕車過程儲存集合,
要做為違規停車的證據使用,就是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與處理。
其使用必須受到設立目的之限制,只有在法定例外事由下始能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而抓違規停車,並不符合「增進公共利益」,不該是侵害個人資料的藉口。
甚至表示,如果有地點遭檢舉違停接近一萬次,
柯市長要做的應該是檢討該地點違停的合理性,
以及想辦法在附近增加人民可以停車的地點。
甚至有反對者表示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讓其想起喬治。
歐威爾"1984" 描述「老大哥」就在你身邊的情境。
就筆者粗淺的生活經驗,台灣目前很多私家汽車都裝設具有攝影功能的行車記錄器,
主要是為了避免與人發生車禍時,各執一詞,沒有證據。
保險理賠和交通事件調解時,行車記錄器的記錄也經常成為客觀的判斷依據。
如果私人的汽車裝上行車記錄器時,沒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疑慮,
筆者實在不了解,為何國家在公共道路裝監視器時,便有侵犯隱私權的疑慮呢?
另外,一個地方會被列為違規停車處,必定有其基於交通安全上的理由,
抓違規停車,應該是維護眾人交通安全的行為,為何不算是增進公共利益呢?
一個地方經常有人違停,就能增加違停的正當性嗎?日本電車上經常發生性騷擾案件,
多到日本政府必須一直在電車上貼"癡漢禁止"的宣導,
難不成因為案件多,就能增加性騷擾的正當性?
當然不可否認有些地點的違停案件,可以經由規劃後改善。
但是台北市寸土寸金,許多宵夜街,夜店區附近就是再也生不出其他停車空間了,
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實。
最後,1984小說中的背景,是民眾無論在公私領域都被國家所監視,
甚至有思想罪的設立,才會有"老大哥就在你身邊"的口號。
以以筆者對1984小說的粗淺了解,在公共場所的特定地點抓違停,
無論是性質還是程度都跟1984小說的背景差太多了吧。
回到柯P的決定,其實說白了,警員24小時都在違停熱點當稻草人是長年來的事情,
就算繼續實行,也沒人會怪柯P。改變反而可能被罵。
但柯P為了部屬和自己理念而願意冒者降低自己的支持度的風險做出決斷,
這是真正領導者的承擔,而不是民粹治國。所謂上醫醫國,給勇於決斷的柯P一個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428/600871/%E4%B8%8A%E9%86%AB%E9%86%AB%E5%9C%8B%EF%BC%8C%E7%B5%A6%E5%8B%87%E6%96%BC%E6%B1%BA%E6%96%B7%E7%9A%84%E6%9F%AF%EF%BC%B0%E4%B8%80%E5%80%8B%E8%AE%9A%EF%BC%81
心得:
從這個公共議題的熱烈討論度
可看出民眾有越來越關心公共事務的傾向~
PS:有人願意幫我把此新聞轉八卦版嗎? 水桶還有兩天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