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最快下半年 進戲院不用再看宣導短片
3.完整新聞內文:
行之有年的「電影上映前,戲院要播放政令宣導短片」的規定,即將走入歷史。立法院教
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電影法修正草案,刪除電影院必須播放政令宣導片的條文;最
快下半年,新法上路後,民眾看電影就不會被強迫觀看政令宣導短片。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今年一月曾發函文化部,認為民眾進戲院看電影,卻被強迫觀看政
令宣導短片,是不合時宜的作法。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審查電影法修正草案時,朝
野立委也有高度共識,認為應該修正。
國民黨籍教委會召委陳學聖說,這是戒嚴時期的法令,應該刪掉。民進黨立委何欣純也說
,政府宣導政策有很多管道,若要求民眾看電影時還要被迫看政令宣導,並不合理。
此外,修正條文也設有多項獎勵國片發展的措施,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國片輔導金、成立
國片院線、設置影視產業園區,以及每隔四年發布電影政策白皮書。
為獎勵投資製作國片,此次修法也通過營利事業自電影法修正施行日起十年內,原始認股
或應募達一定規模「從事國產電影片製作的企業」,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的記名股票,持
有期間達三年以上者,得以其取得股票價款百分之廿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
年度應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條文並新增,修法通過的一年內,電影院應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違者最重可處十
萬元罰鍰。
文化部長洪孟啟表示,修法內容具體表列出鼓勵、獎勵電影界的措施,將來會進一步積極
檢討並推動;電腦票房統計系統建置後,可提供業界更精準的票房資料,對政府的財稅收
入也有更清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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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Zw4kLA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