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4-29 12:13:19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5838
自由
2015-04-29
〔記者郭安家、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用監視器舉發10大違規停車熱點
,因遭質疑,柯P直言反對者是「腦袋裝大便」,卻遭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打臉,撰稿「
拒絕『柯老大哥』就在你身邊」一文投書報紙,昨並強調有3件以監視器舉發的交通違規
案,已被他判決撤銷,「想請柯P看看我這三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
裝大便」。
柯P:有人反對很正常
對於外界批評,柯文哲說「這很正常啊」,指民主國家每人有表達意見的方法,若大家看
法都一樣才奇怪;又說,北市1萬4000多支監視器的功能,還是在治安和交通,不會全用
來開罰單。
柯文哲整頓交通秩序,要求警察加強取締市區「違規停車熱點」,甚至主張直接用路口監
視器畫面舉發違停,因外界質疑侵犯隱私權,柯P認為這些被法律條文限制行動的人是「
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在27日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版投書,以「拒絕『柯老大哥』就在你身邊」打臉
柯P(讀者參閱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錢建榮並以今年2月審理桃園蔡姓民眾不服警方開罰紅燈左轉案為例,指警方依目視加上
監視器畫面佐證開罰,但錢建榮認為,警方並非在路口攔查,不排除目視誤判;至於監視
器畫面取得,因於法無據且違反個資法,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判蔡男免罰。
錢建榮表示,他已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通違規案的處罰,「想請柯P看看我這三件『腦
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指出,憲法保障資訊隱私,人民決定是否揭露資訊,這也是個資法立法目的;增進
公共利益,不該是侵害個人資料的藉口。他說,交通違規的逕行舉發程序,剝奪被舉發人
的事前聽審權,所以法律僅允許使用在特定違規種類;至於無重大危害的違規停車,就不
在允許之列。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透過臉書表示,日本為防止真理教信徒流竄,花數百億日圓在國
道、縣道增設紅外線連線監視系統,結果卻抓到國會議員載秘書避暑、養小三;他暗諷「
台灣是先精神性,然後物理性,所以大家對物理性監視才神經很大條」、「就是有些腦袋
瓜裡面裝的都是柯粉的人,傻傻分不清」。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4-29 12:14:00問簡大便啊
作者:
HP11125 (帥帥毛毛蟲)
2015-04-29 12:15:00思慮不周 如果下一個市長又是馬冏會怎麼用這系統呢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4-29 12:16:00
真是有馬的影子,菁英政治的悲哀⊙_⊙
作者: jaxjax (老科) 2015-04-29 12:16:00
只要法條說大便可以吃,恐龍法官就會說好好吃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9 12:17:00法官跟柯P 只好讓法官去吃屎了 一堆恐龍判決
作者:
retawaet (retawaet)
2015-04-29 12:17:00恐龍法官 那是不是照相抓超速也該無效阿幹解釋一下那為何能照相抓超速
早就解釋過 監視器只能用在重大刑案 車禍上了柯粉蠢就算了還只會盲從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12:21:00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4-29 12:29:00柯粉一崩潰起來 表現的比9.2%還要激動
作者: Big78 2015-04-29 12:30:00
罵錢法官是恐龍? XD
作者:
Nchun (NNN)
2015-04-29 12:32:00就是你裝大便啦
作者:
b6byc (oopp)
2015-04-29 12:33:00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那如果監視器拍到車禍呢?殺人放火呢? 這樣算不算證據?
作者: Linnsen 2015-04-29 12:35:00
推 8年級蔡逼八沒看全民公敵唷 侵犯隱私阿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4-29 12:41:00又看到有崩潰的柯粉出現 爬個文好嗎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4-29 12:43:00現在法官還是都掛長袍嗎?就算沒穿褲子也不會被發現,對吧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4-29 12:51:00警方追車牌 車禍路口監視器都不算數就是了那偷竊被監視器拍到那也不要算 這法官也真是神邏輯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4-29 12:53:00有沒有法源的問題吧
作者: saiage (time is fleeting) 2015-04-29 12:54:00
以後警察攔停跑就對啦 因為警察事後舉發目視不可靠 監視器舉證不合法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4-29 12:54:00重大刑案?? 那測速照相機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