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看誰腦袋裝大便 法官打臉柯P 監視器抓違停免罰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4-29 12:13:19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5838
自由
2015-04-29
〔記者郭安家、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用監視器舉發10大違規停車熱點
,因遭質疑,柯P直言反對者是「腦袋裝大便」,卻遭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打臉,撰稿「
拒絕『柯老大哥』就在你身邊」一文投書報紙,昨並強調有3件以監視器舉發的交通違規
案,已被他判決撤銷,「想請柯P看看我這三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
裝大便」。
柯P:有人反對很正常
對於外界批評,柯文哲說「這很正常啊」,指民主國家每人有表達意見的方法,若大家看
法都一樣才奇怪;又說,北市1萬4000多支監視器的功能,還是在治安和交通,不會全用
來開罰單。
柯文哲整頓交通秩序,要求警察加強取締市區「違規停車熱點」,甚至主張直接用路口監
視器畫面舉發違停,因外界質疑侵犯隱私權,柯P認為這些被法律條文限制行動的人是「
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在27日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版投書,以「拒絕『柯老大哥』就在你身邊」打臉
柯P(讀者參閱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錢建榮並以今年2月審理桃園蔡姓民眾不服警方開罰紅燈左轉案為例,指警方依目視加上
監視器畫面佐證開罰,但錢建榮認為,警方並非在路口攔查,不排除目視誤判;至於監視
器畫面取得,因於法無據且違反個資法,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判蔡男免罰。
錢建榮表示,他已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通違規案的處罰,「想請柯P看看我這三件『腦
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指出,憲法保障資訊隱私,人民決定是否揭露資訊,這也是個資法立法目的;增進
公共利益,不該是侵害個人資料的藉口。他說,交通違規的逕行舉發程序,剝奪被舉發人
的事前聽審權,所以法律僅允許使用在特定違規種類;至於無重大危害的違規停車,就不
在允許之列。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透過臉書表示,日本為防止真理教信徒流竄,花數百億日圓在國
道、縣道增設紅外線連線監視系統,結果卻抓到國會議員載秘書避暑、養小三;他暗諷「
台灣是先精神性,然後物理性,所以大家對物理性監視才神經很大條」、「就是有些腦袋
瓜裡面裝的都是柯粉的人,傻傻分不清」。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4-29 12:14:00
問簡大便啊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4-29 12:14:00
潮水逐漸退去 柯P鋼棍上的星星又要多一顆了
作者: HP11125 (帥帥毛毛蟲)   2015-04-29 12:15:00
思慮不周 如果下一個市長又是馬冏會怎麼用這系統呢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5-04-29 12:15:00
科皇一點都不意外啊 比憲法還大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9 12:15:00
現在大家都知道單一方面的報導還無參考價值了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29 12:15:00
海水退潮才發現柯粉沒穿褲子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4-29 12:16:00
真是有馬的影子,菁英政治的悲哀⊙_⊙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9 12:16:00
黨工要不要唱首黃梅調?
作者: jaxjax (老科)   2015-04-29 12:16:00
只要法條說大便可以吃,恐龍法官就會說好好吃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9 12:17:00
法官跟柯P 只好讓法官去吃屎了 一堆恐龍判決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9 12:17:00
上班時間ptt上面好像只剩黨工可以常駐
作者: retawaet (retawaet)   2015-04-29 12:17:00
恐龍法官 那是不是照相抓超速也該無效阿幹解釋一下那為何能照相抓超速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29 12:18:00
柯粉崩潰!!!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9 12:19:00
屎粉高潮了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29 12:19:00
早就解釋過 監視器只能用在重大刑案 車禍上了柯粉蠢就算了還只會盲從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12:21: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他文章有寫為什麼能夠照相抓超速...#1LG4aAHq (Gossiping) [ptt.cc]另外可以參考整理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4-29 12:29:00
柯粉一崩潰起來 表現的比9.2%還要激動
作者: Big78   2015-04-29 12:30:00
罵錢法官是恐龍? XD
作者: Nchun (NNN)   2015-04-29 12:32:00
就是你裝大便啦
作者: b6byc (oopp)   2015-04-29 12:33:00
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那如果監視器拍到車禍呢?殺人放火呢? 這樣算不算證據?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5-04-29 12:34:00
一個勇於對抗高院不合理判例的法官被說恐龍XDD
作者: Linnsen   2015-04-29 12:35:00
推 8年級蔡逼八沒看全民公敵唷 侵犯隱私阿
作者: archerlai (飛向遠方)   2015-04-29 12:36:00
拜託b6b去爬個文..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4-29 12:40:00
柯粉=鍵盤律師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4-29 12:41:00
又看到有崩潰的柯粉出現 爬個文好嗎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4-29 12:43:00
現在法官還是都掛長袍嗎?就算沒穿褲子也不會被發現,對吧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4-29 12:51:00
警方追車牌 車禍路口監視器都不算數就是了那偷竊被監視器拍到那也不要算 這法官也真是神邏輯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4-29 12:53:00
有沒有法源的問題吧
作者: saiage (time is fleeting)   2015-04-29 12:54:00
以後警察攔停跑就對啦 因為警察事後舉發目視不可靠 監視器舉證不合法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4-29 12:54:00
重大刑案?? 那測速照相機勒...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5-04-29 13:00:00
噓的人哈哈哈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04-29 13:23:00
當然是法官頭腦裝大便,看一堆法官的判決就知道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04-29 13:37:00
法院中國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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