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4-29 14:08:39很多人都提到找出殺人兇手
其實執行殺人是自殺本人
親近霸凌者寫黑函謠言
造成事主承受不了自殺死亡 這樣犯的罪是?
被人肉出來應該無法在演藝圈婚
但法律上呢? 我個人是覺得最多毀謗罪吧
因果關係就變過失致死 也不致於吧......
就好像有父母打罵小孩 結果小孩想不開
難道父母就犯法了嗎?
好像沒人提到 有請鍵盤律師法官釋疑
作者:
F5 2015-04-29 14:09:00過的暸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就跟蔡英文的宇昌案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4:09:00頂多加重誹謗而已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04-29 14:10:001樓沒褲子穿我可以借你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0:00
加工自殺?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4-29 14:10:00就毀謗罪而已啊。不過演藝事業大概也完蛋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4:10:00說真的自殺的人責任應該是中央八成 都怪別人很奇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4:11:00只是台灣很奇怪的有什麼人死為大的無敵星星可以吃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2:00
怪我瞜 自業自得 ㄅㄧㄚˋ康了就姿態低一點嗎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4:12:00我罵你你就自殺只能說怪我囉
作者: bicabicachu 2015-04-29 14:13:00
我只覺得很好笑,一堆人之前喊反霸凌喊那麼大聲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4:00
兩個都很蠢 不過刀鬼女更蠢 ㄅㄧㄚˋ康了還逞口快嗆
作者: bicabicachu 2015-04-29 14:14:00
結果現在閨密出來了,變成一堆人去網路霸凌閨密 XDDD如果今天那個閨密也自殺了,會不會又跳出來罵霸凌 XD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5:00
人 逼死了人還希望有機會沒事 只能說賭膽太大顆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4-29 14:15:00誰理你阿重點是訂專法保護大人們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6:00
cindy也是 拜託30幾萬讚還在意這種小咖? 她是認真想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4-29 14:17:00除非死者指名道姓說是誰罵死他 不然根本拿他沒法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9 14:17:00
走演藝圈嗎? 職業意識也太薄弱了吧
作者: angela5566 2015-04-29 14:23:00
自殺是自己的"選擇".卻不是唯一選擇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4-29 14:35:00還有跟阿扁不吐七億出來一樣
作者: MacOSX10 2015-04-29 14:50:00
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