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yvrechung?fref=nf 鍾年晃FB
柯P,這次你錯了
我的智商雖然沒有很高,但腦袋應該沒有裝大便。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而違規停車並
不屬於無法現場開單告發的項目。
再者,台北市監視錄影器設置自治條例規定監視器使用以公共利益及治安為原則,違停也
不屬於上列適用範圍。 所以柯P要用監視錄影取締違停有適法性疑慮。
政府取締交通違規的用意應該是減少違規件數,而不是增加罰單數量。用錄影器取締違停
並無法達到疏導交通,減少違停的目的,因為被開單的人當場並不知道,所以罰單開了,
但交通依然壅塞,唯一獲利的只有市庫。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初衷。
身為地方首長,掌握數個違規停車熱點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為什麼,是附近有學校
、市場,違停發生時間是否集中單一時段,還是數個時段,這些都有專業資料可供評析,
找出原因後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加強取締。
最後,監視器開交通罰單牽涉到侵犯人權與隱私權的疑慮,與不符合執法比例原則的問題
,已有許多法界先進提出高見。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4-29 15:41:00慘了年晃要黑了 怎麼辦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4-04-29 15:41:00綠的大概在防柯P真的腦充血跳出來選總統吧!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4-04-29 15:41:00慘了 年晃也要被打成區區了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4-29 15:42:00柯粉:年晃下去領500
作者:
goiohi (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
2015-04-29 15:42:00現在的柯粉和以前的馬迷又有甚麼不同呢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15:42:00怎麼可能會黑,敏鳳and年晃都認為這次太超過惹。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4-29 15:42:00有人又再跳針說綠的怕柯屁了XDDD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4-29 15:42:00不意外的話 哇哇挖錄完 紅姨應該也會被打成區區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4-29 15:42:00
又一個跟柯皇作對了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4-29 15:42:00柯是在鍾他家中監視器嗎? 侵犯啥隱私?
作者: mayjan 2015-04-29 15:42:00
我家這附近這幾天紅線都會開單 我想這是好事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5:42:00怎麼會黑,支持這說法的那麼多,推給柯粉就好啦
作者:
sa12e3 2015-04-29 15:43:00第三行XDD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5:43:00年晃 五百 來找 我領 快點 不然 就沒 了喔
作者: mayjan 2015-04-29 15:43:00
敢開車就乖乖照規舉來 不然就檢舉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15:43:00除了剛前進新台灣裡有個call in的說自己曾被錄影開單外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5:44:00
不太意外 大巨蛋也是依法有據 柯P也是無視法律硬幹
作者: voyhanxu 2015-04-29 15:44:00
啊啊啊,年晃要變區區啦!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15:44:00我倒覺得可以用這次事件讓那些曾被錄影開單的民眾好好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5:44:00為什麼會不知道 直接寫此地設有檢舉攝影機請勿違停...
作者:
GarritCole (I hate Yankees)
2015-04-29 15:44:00慘了,柯粉要進攻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9 15:44:00推年晃 KP再好好想想 真想做就先提出具體做法方案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4-29 15:44:00幹 我是被測速開單的 不能申訴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5:44:00贊成 以後全台灣民眾檢舉違規停車都無效 我就唾棄柯文哲
作者: IMpcFox 2015-04-29 15:44:00
不能用儀器告發?那路口那個拍照的,裡面都藏警察喔?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4-29 15:44:00按現有的法令去做 就是只能讓警察天天去站崗了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4-29 15:45:00這個角度看也沒錯 但罰久總是會改善交通也沒錯 除非錢多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5:45:00為啥民眾能以儀器告發 明明就是違法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04-29 15:45:00非警方在現場錄影舉證的,真的不是很好觀念,柯p錯了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5-04-29 15:45:00
推這篇,拜託不要硬幹,這真的執行下去會一堆問題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4-29 15:45:00我的動態:Google 年晃 國民黨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4-29 15:45:00應該是上次挺柯建銘被打臉才會在這議題當出頭鳥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4-29 15:45:00本來就是對要鼓勵 錯就應該批評 過度造神只會造出扁馬
誠心發問 違停為何沒有危害公共利益 擋到別人的路不算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4-29 15:45:00年晃講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事實 這下子能去華視上節目了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04-29 15:45:00柯粉:抓到惹 年晃是藍的
作者: Fari 2015-04-29 15:45:00
推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5-04-29 15:45:00不能用儀器告發 那一堆檢舉達人拍照檢舉違停為什麼就算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5-04-29 15:46:00
有理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04-29 15:46:00讚 這才是貨真價實的監督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4-29 15:46:00抓到了~~~中年晃是黨工,臥底這麼久終於露餡了吧!!!!!!
我就因為騎車行駛快車道被錄影,後來罰600......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4-29 15:46:00先跟你說喔...... 我不管啦 北連中湖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4-29 15:46:00我可是柯P監票志工 但希望他進步就應該指出錯的地方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5:46:00以後民眾用儀器告發違規停車 免罰 再來鬼扯吧
所以當年警察拿監視器畫面列印出來罰我600是違法的?
作者:
losel 2015-04-29 15:47:00如果不是年晃 大概就是被噓到下去領500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4-29 15:47:00阿對吼 我也有被錄影的罰單 不知道還能不能申訴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4-29 15:47:00柯p這次錯到離譜 而且現在還沒發現錯在哪 很恐怖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15:47:00我覺得如果年晃跟COCO姐同台大概又會為這件事情吵起來XD
作者:
Comebuy (三分é˜ç†±åº¦)
2015-04-29 15:47:00叭叭 柯柯引起這麼大的爭議還不退選 (懷舊一下\⊙▽⊙/)
作者:
bogeeyo ( )
2015-04-29 15:47:00柯粉:中年晃是黨工9.2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4-29 15:47:00又一個區區 唉 大家都被kmt收買了嗎
推!我支持柯也完全不支持柯這次的作為,真的很無言。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2015-04-29 15:47:00
哪裡錯到離譜
作者:
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
2015-04-29 15:47:00以目前來講 監視器真的是b>z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04-29 15:48:00重點是政府執行像監控舉證,民眾錄影是偶發性舉證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5-04-29 15:48:00年晃根本就是國民黨派來的 沒有違規停車的ㄖㄣ 為什麼反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5:48:00那我們附近社區寫這邊有攝影機請勿亂丟垃圾 也是違法?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4-29 15:48:00這次,正確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9 15:48:00柯粉一出蛆吱若鶩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5:49:00其實 法界自己把以前用監視器當證據的處罰 完全撤銷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5:49:00
作者:
rookkied (rookkied)
2015-04-29 15:49:00不是大便?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4-29 15:49:00
這個說得很清楚~不錯~但知道有錄影開單會減少違停的人吧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4-29 15:49:00超亂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5:49:00那究竟台北市幾十萬台社區店家攝影機存在的目地是甚麼?
作者: ramirez 2015-04-29 15:49:00
完了完了 年晃要黑了
作者:
Riya520 (GO!!!!!!)
2015-04-29 15:49:00對耶, 平交道那篇為何可以罰? tell me why?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9 15:49:00當下沒有立即解決交通問題,但一個月兩個月後呢?要這樣看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5:50: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