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k1329 2015-04-29 15:53:40就比照測速照相機前
都會掛個牌子
前有測速照相
掛個牌子
此處錄影抓危停
不就有告知了
怎麼會無法告知
對違停一定有嚇阻效果
怎麼會沒用
※ 引述《OGCOGCOGC (大懶趴頂扣扣)》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yvrechung?fref=nf 鍾年晃FB
: 柯P,這次你錯了
: 我的智商雖然沒有很高,但腦袋應該沒有裝大便。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而違規停車並
: 不屬於無法現場開單告發的項目。
: 再者,台北市監視錄影器設置自治條例規定監視器使用以公共利益及治安為原則,違停也
: 不屬於上列適用範圍。 所以柯P要用監視錄影取締違停有適法性疑慮。
: 政府取締交通違規的用意應該是減少違規件數,而不是增加罰單數量。用錄影器取締違停
: 並無法達到疏導交通,減少違停的目的,因為被開單的人當場並不知道,所以罰單開了,
: 但交通依然壅塞,唯一獲利的只有市庫。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初衷。
: 身為地方首長,掌握數個違規停車熱點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為什麼,是附近有學校
: 、市場,違停發生時間是否集中單一時段,還是數個時段,這些都有專業資料可供評析,
: 找出原因後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加強取締。
: 最後,監視器開交通罰單牽涉到侵犯人權與隱私權的疑慮,與不符合執法比例原則的問題
: ,已有許多法界先進提出高見。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5:55:00不管啦河粉4ni?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4-29 15:55:00所以 監視器不行 但測速照相可以?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4-29 15:56:00測速在之前會立牌警告,他意思應該是這樣。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4-29 15:56:00那我改監視照相可以嗎? 30分鐘一張?
作者:
ej2000 (古道綠茶)
2015-04-29 15:56:00年晃露出馬腳了 原來是42689.2 下去領500吧
重點是 要插一個牌子 這裡是違停舉發熱區哦o'_'o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5-04-29 15:57:00釋字535去看一遍就知道界線怎麼拿捏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4-29 15:57:00掛個警告牌 此處是摸奶熱點,請勿違規停靠"不就好了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4-29 15:58:00說得好 只要立牌 再放個感應式照相機也OK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4-29 15:59:00支持立牌 我建議可以跟林佳龍借
這樣的話,以後車子是不是要貼張貼紙"內有監視器"..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4-29 15:59:00所以感應式照相取代影像監視 就可以解決這件事?
作者:
FA231 (辰辰)
2015-04-29 16:00:00過去被環保局監視器抓菸蒂、警方監視器抓沒繫安全帶的,依著麼多網友解釋之下,應該也可以去申請釋憲了吧?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4-29 16:00:00不知道 年晃說的是 "無法現場取締的情形"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4-29 16:02:00測速看不出來所以要掛牌,違停還掛牌是蠢貨嗎不能緯停的地方都嘛看得出來,是適法性界線的問題我覺得柯p忽略太多了,只想要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4-29 16:05:00你分不清楚測速照相機跟監視器的差別嗎?
作者:
q76211635 (åƒæ‰‹æ«»å¹é›ª)
2015-04-29 16:09:00妙!這招好
作者: iampala (wine..) 2015-04-29 16:27:00
警告牌+超過多久就拍照阿...又不難做
作者:
sa12e3 2015-04-29 16:41:00警告牌中間發生事端算誰的?
作者:
suge (中秋節為何要放炮)
2015-04-29 16:52:00其實看先進國家怎麼做 跟著做就對了 還需要吵半天嗎?
作者: icar 2015-04-29 17:02:00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重點是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