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堆學者是講如果依此告發會違法,
但柯p的風格一直都是我硬起來, 專威嚇你們這些投機份子...
說實在的...他倒真的沒有對小市民硬幹什麼事情,
反而是在樹立對與錯, 守法與違法, 這些已經被KMT模糊踐踏已久的風氣~
不然講真的, 你要抓也要有警力,
全天龍國如果恥度無上限, 柯p也沒轍~
說那麼多, 我提議一個柯氏風格的"嚇嚇取締法"~
就像有些立體停車場的路口, 會有人播音說
"叭叭~~ XXXX車, 你已經擋到入口囉~~ 請趕快開走~~~"
"叭叭~~ XXXX車, 你已經擋到入口囉~~ 請趕快開走~~~"
"叭叭~~ XXXX車, 你已經擋到入口囉~~ 請趕快開走~~~"
"叭叭~~ XXXX車, 你已經擋到入口囉~~ 請趕快開走~~~"
"叭叭~~ XXXX車, 你已經擋到入口囉~~ 請趕快開走~~~"
.............這種車一停紅線, 監視器看到,
馬上有義交播音警告, 又不得罪人, 除非車主有能力拆掉喇叭~
或是車主無恥白目到極點~ 否則保證會被圍觀~ (因為也吵到路人XD)
裝監視器, 不開單, 我嚇嚇它不違法吧??!!
※ 引述《OGCOGCOGC (大懶趴頂扣扣)》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yvrechung?fref=nf 鍾年晃FB
: 柯P,這次你錯了
: 我的智商雖然沒有很高,但腦袋應該沒有裝大便。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而違規停車並
: 不屬於無法現場開單告發的項目。
: 再者,台北市監視錄影器設置自治條例規定監視器使用以公共利益及治安為原則,違停也
: 不屬於上列適用範圍。 所以柯P要用監視錄影取締違停有適法性疑慮。
: 政府取締交通違規的用意應該是減少違規件數,而不是增加罰單數量。用錄影器取締違停
: 並無法達到疏導交通,減少違停的目的,因為被開單的人當場並不知道,所以罰單開了,
: 但交通依然壅塞,唯一獲利的只有市庫。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初衷。
: 身為地方首長,掌握數個違規停車熱點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為什麼,是附近有學校
: 、市場,違停發生時間是否集中單一時段,還是數個時段,這些都有專業資料可供評析,
: 找出原因後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加強取締。
: 最後,監視器開交通罰單牽涉到侵犯人權與隱私權的疑慮,與不符合執法比例原則的問題
: ,已有許多法界先進提出高見。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