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

作者: becool996 (冷月紫米)   2015-04-30 12:24:59
這明顯是醫界製造出的謠言,該法規範的是補償金(合法行為的補償),根本是不所謂的
無過失也要賠償(賠償一定要有過失)。醫師享有高社會地位、高薪,資訊亦相對壟斷,
病人的安危很大一部份操縱在醫師的診斷,醫療糾紛醫事鑑定也是醫生做的,官官相互醫
醫就不會相護嗎?
病人發生醫療糾紛是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為了幫醫師解套,減少醫療糾紛,給予意外病
人合理補償,才會有這個法案!醫師一年繳8000,一個月不到700塊很多嗎?月入一二十萬
的醫師比比皆是(醫界負擔30%政府負擔70%)。
況且法案是規定,發生醫療損害,有因果關係,或不能排除因果關係才有補償,根本沒說
發生醫療糾紛一律給付,醫界就先跳出來抹黑對全民有益的法案!另外質疑家屬拿了錢可
以繼續告的?那發生車禍領了強制險就不能告了嗎?莫名其妙的邏輯。
※ 引述《ffmamie ()》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6369131389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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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的陷阱如下:
: (1) 讓虛無飄渺的「醫療常規」入法。
: (2) 所有醫療人員沒錯也要負擔30%以上的補償金。
: (3) 病家領到補償金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
: (4) 只要誠意、不求真相,並非不責難補償。
: (5) 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會更嚴重。
: =======================================
: [說明]
: 立院自2012年開始審議《醫糾法》,當醫療事故發生,無法明確歸咎於病家或醫療行為,
: 由醫糾賠償基金去補償病患。
: 行政、立法院當初就界定,基金補償來源,政府公務預算只出30%為上限。其餘70%基金
: ,除由公益彩劵、菸捐、健保支付部份,再由全體醫界負擔30%的補償金。
: 換言之,就是醫界即使沒有過錯,醫療院所及醫師、全體醫療人員每年仍須繳納賠償基
: 金,估算每個醫師每年最少要繳8000元當基金,其餘醫療人員,如藥師、醫檢師、護理師
: 部份則仍未算出分擔比例。
: 另外由健保支付部份,已經捉襟見肘的健保總額,再被大筆挪用去當補償基金。健保點
: 數勢必再度下降,血汗醫勞更加惡化。最後全民再度一起承擔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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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注意到了嗎,許多黑心商人,毒害國人健康,黑心建商工程出狀況,卻都不用賠償。
: 但救助危難病人的醫療人員,卻必須每年繳納賠償金給國家,去補助病人。
: 然後立委立法不限制病人,在拿到補償金後,可以再請更多更好的律師來興訟。
: 從此法院將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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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立委、民眾們,在這樣荒謬的立法下,你們仍然鼓勵你的小孩去學醫救人,我們就繼
: 續閉起眼睛,不去參加抗議。
: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但仍然要強推............
: 法案是過了,但以後再也沒有新血、熱血的醫療人員了。
: 連妳們都不願意讓這荒謬法條戕害你小孩,妳還希望誰推她小孩入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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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醫界因這些無良醫糾補償法而步入毀滅。
作者: DonkeyKong (ON AIR)   2015-04-30 12:26:00
沒錯,同意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4-30 12:28:00
不想被強制繳保費
作者: hy7727 (隱世鴻儒)   2015-04-30 12:28:00
好好笑 我沒做錯事也要幫別人付錢繳保護費?
作者: QQMMWA   2015-04-30 12:31:00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4-30 12:36:00
支持醫療去刑化,反對藉機詐財的病人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2015-04-30 12:37:00
為啥要補償? 醫療行為不適合無過失責任
作者: DrGolden (不理性員工)   2015-04-30 12:39:00
純噓醫療鑑定官官相護,看到的情況同行相忌藉機修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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