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m1029 (waiting)》之銘言:
: 2015年05月03日 陳芃/台北報導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03000306-260102
: 對於醫師是否應納入《勞基法》保障,曾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
: 面對這項議題時表示,這項主張用意很好,不過執行上會很困難。他直言,就以外科醫師
: 的情況來說,「開刀開到一半,要跑掉再換人不太容易」。
: 今年初,奇美醫院醫師蔡伯羌是第一起醫師判定過勞的職災個案。對此,柯文哲說,有關
: 醫師是否要納入《勞基法》規範,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因為,醫師當然需要獲得一定
: 程度的保障,但若完全依照勞基法去運作,「百分之百有問題」。
: 備註: 這不是大老霸凌心態什麼才是 賴香伶快點公開譴責你的老闆啊
笨蛋 重點不是勞基法,記者問這問題難道都不用做功課嗎?
當然把醫生納入勞基法保障是必然
因為像是基層醫護人員早就適用勞基法
沒道理醫生不該用
但是醫生就算用了勞基法
恐怕也會被列入勞基法84條之一的"責任制"
實際上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想要真正解決過勞問題
最重要的還是要勞檢機關努力檢查不良醫院
以及受雇醫師不要有太多的奴性,
如果真的遇到超時工作或是不當對待時,
不要想說沒關係,
該主動的時候就要向勞檢機關檢舉
另外提到責任制,
很多人常常被自己的老闆唬爛說工作是"責任制"
但責任制除了法律規定的指定行業以外
其他都是假的,他真要是敢用責任制的方式玩
就準備好你的上下班打卡紀錄與薪資明細去勞工局檢舉
只要查到雙週上班超過84小時又不給加班費的
看是他要被罰錢 還是乖乖把你薪水吐出來
只有勞工自己覺醒,老闆才不敢把你吃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