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信非文創業? 劉麗惠:勿狹隘解讀

作者: blum (BLUM)   2015-05-04 20:29:07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電信非文創業? 劉麗惠:勿狹隘解讀
3.完整新聞內文:
電信非文創業? 劉麗惠:勿狹隘解讀
2015-05-04 20:01:06 中央社 台北4日電
松菸文創案的爭議點之一,就是台灣大哥大是否屬於文創產業,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今
天表示,4G匯流發展空間大,勿狹隘解讀電信業認定。
松菸文創案爭議延宕多時,其中的爭議點之一就是電信事業台灣大哥大是否屬於文創產業

劉麗惠表示,經濟部文創法明定電信產業為數位內容產業之列,且北市府2007年公告的松
菸BOT案招標資料中,根據中央文化創意產業定義與範疇,將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非常
明確地列為數位內容產業代表廠商。
劉麗惠也進一步指出,在4G匯流的時代,不要用狹隘定義來看電信業,數位匯流時代,行
動支付、影音娛樂等,都可以在手機上實現。
她說,台灣大也透過子公司投資影視創意的方式,參與製作或發行多部電影,包括總舖師
以及閨蜜等,還有現在上檔的電影赤道等,讓大家在手機平台上看見,迎合數位匯流趨勢
,台灣大積極複製文化創意產業的方式在數位匯流產業上實現。
劉麗惠進一步說明,如果台北市政府認為,台灣大不是文創產業,台灣大也同意搬出文創
大樓,但台灣大畢竟是上市公司,搬遷的時間和手法可以再商榷,這同樣也是避免台北市
政府的權益受損,因為若一層樓1500坪、每坪租金新台幣2200元的資金缺口,找不到新客
戶入租,除了是台北文創的營運損失,也影響權利金總額。
劉麗惠說,程序上,台北文創會提出協調委員會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進入協調委員會不
成,還有一個民事訴訟的程序,這個部分會交由客觀的仲裁者決定,是站在法律底線來保
障我們的權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2iiOQJ
5.備註:
那台灣沒有一個產業不是文創業了
鄉民喝的茶吃的魚的,都可以入住台北文創了
傳播妹也可以的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5-05-04 20:30:00
難怪這幾年電信業 硬要辦些大家看不懂的創作比賽...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04 20:30:00
文創大哥大
作者: diablo5566 (❺❺❻❻不能亡)   2015-05-04 20:30:00
傳播=本土文化
作者: taimu (?)   2015-05-04 20:30:00
那麼ktv也是文創吧 MTV也是吧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04 20:31:00
幹用媒體人 用媒體片大家夠可以富貴好幾世嗎?啥天道?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5-04 20:31:00
難怪在文輕市場屌打中華
作者: 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   2015-05-04 20:31:00
富邦建設也是文創?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5-04 20:31:00
有文化的調情 富創意的交媾
作者: ayler88 (ele)   2015-05-04 20:31:00
個人覺得殯葬業也是文化產業阿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5-04 20:32:00
KM也是文創公司啊 擅長的藝術領域是畫虎爛
作者: synd (你今天夯了沒?)   2015-05-04 20:32:00
只要有心,檳榔西施也是文創
作者: taurus512   2015-05-04 20:32:00
改車也是文創
作者: ayler88 (ele)   2015-05-04 20:32:00
酒店也是文創阿
作者: SSbb5566 (狗貓貓)   2015-05-04 20:34:00
山也文創海也文創
作者: peic (上帝也是單身)   2015-05-04 20:34:00
所以台哥大決定要跟霹靂算同類股嗎?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5-05-04 20:34:00
黑道也是文創啊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5-04 20:35:00
我開酒店也文創不行嗎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5-04 20:35:00
燒現金也是充滿反社會主義的行動派文創活動 創作者014一家共同創作殯葬多了 創意紙紮 彩繪骨灰罈 精雕棺木
作者: lay10521 (小伊達)   2015-05-04 20:40:00
U2也是阿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5-05-04 20:47:00
當GTO,搞點文創理所當然
作者: Kway (Kway)   2015-05-04 20:54:00
我現在才發現原來自己是文組
作者: attis   2015-05-04 20:55:00
我接受你的解釋 那電信業收回國營 再直接注資文創
作者: belucky   2015-05-04 21:00:00
都給你說就好啊。財團滾啦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5-04 21:17:00
黑道也文創不是更潮?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5-04 21:18:00
把人白癡是財團必備技能吧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05-04 21:19:00
你們也解讀的太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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