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屬一中 朱立倫:依憲法是屬中華民國

作者: Aldebaran (一直走)   2015-05-05 12:55:55
※ 引述《cyms032 (cccccccccccy)》之銘言:
: : 噓 seuil: 所以你覺得一中是哪個中 說清楚好嗎 05/05 11:30
: 我覺得「一中」是中華民國,這樣說夠清楚了嗎?
: : 噓 BingLing: 世界上大家都認為一中是中共 只有KMT認為是中華民國 05/05 11:33
: 世界上大家都認為一中是中共,所以呢?KMT就不能主張一中是中華民國?
各國的認為,叫做「政府承認」,承認PRC「政府」代表中國這個「國家」
各國對ROC的認為,叫做「撤銷政府承認」
撤銷過去承認它是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
不少人還是分不清國家和政府,看在國民黨眼裡真是只有爽而已
國家是一個法律事實,符合一定的要件則建立起一個法律上的人格
有聽過「法人」,則可以期待你了解這個概念
拜託各位朋友,先把國民黨教你的史觀跟愛國情操放一旁,先認識一下:
1. 區隔「國家」和「政府」
2. 區隔「法律上、事實上」
  
 
【國家和政府?】
 
國家建立起來之後,除非分裂、合併或消滅,不然它基本上不會動。
 
而政府,則會在國家上頭更迭,例如法國第O共和
或者你聽過一些發動政變成立的政府,像是西班牙的佛朗哥政府。
 
其中法國跟西班牙都還在,只是上頭的政府換人做
國家只要還在,除非前提狀況,否則不太會有國家承認變動的問題
但是上頭的政府是否合法,就會產生要不要承認它的問題
 
 
[中國 vs 台灣]
1911 在東亞大陸建立起來的中華民國=中國,這個叫作國家
1949 逃到台灣的,是中華民國「政府」;取而代之的就是PRC政府
 
因此,中國一直存在(她得到的國家承認沒有消失)
但是中華民國「政府」的政府承認被撤銷
 
中華民國強調法統時,會說「我才是正統的中國」
但他刻意沒有告訴我們的,就是「政府」二字
 
 
【法律上、事實上】
 
對於政府的承認,還要再分成「法律上」,或者「事實上」
 
[中國] 
1949 事實上的中國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 法律上的中國政府,卻還是中華民國
1971 聯合國把法律上的中國政府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
1945 事實上的台灣政府,是來台接管、受降的中華民國政府**
 
  
那台灣的法律上政府呢?
 
「這個東西從台灣有史以來,還沒有出現過」
 
因為不存在前面發生在中國的「建國程序」、不存在「成為國家的宣示」
也不存在「代表台灣的政府」
 
台灣也就不可能得到「國家承認」、更不可能得到「政府承認」
這也就是法律上台灣不被認為是國家的原因
 
「台灣成為國家的時間點,無法被觀察到」
 
 
至於其他,如果是中華民國跟你講的,你還當真那就沒什麼好談了
 
 
【補充】
 
* 這是集體承認的部分,各國對於中共法律上政府承認的時間不一。
至於中華民國政府,在各國撤銷對它的政府承認之後
對世界各國而言,法律上其已不存在。
 
** 基於盟軍一號命令取得的法律上授權,但並未透過任何其他法律文件取得台灣的主權
故台灣不屬於任何一個中國政府所有。
 
 多數國家,對於「中華民國政府作為台灣的事實政府」
連這樣的承認其實都不願意給,就是因為不想給ROC任何機會有取得台灣的名
更不要說法律上政府的地位。
 
註1:這裡不區隔政體與政府。
註2:也先不細分「法律承認、事實承認」與「承認為法律上政府、承認為事實上政府」
https://goo.gl/mRgk5Q 這張圖比較清楚
 
圖上面看到的各個地位,從右到左從交戰團體到法律上政府
基本上都要透過承認才能取得
叛亂團體則視情況取得其地位
簡言之,這些是經過「他國承認」才有的地位,原因是各自有其不同的權利義務
: 雖然我不支持台獨,但是台獨也是在不被世界承認的情況下追求他的們的理想。
: 理想可以不同,邏輯不可以。
: 你可以討厭中華民國,但是不需要這樣雙重標準秀下限。
: : 噓 ericsonzhen: 他們的一個中國都貼在官方網站上了 還要跟你解釋? 05/05 11:36
: 朱立倫不是也回來說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嗎?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5-05-05 12:58:00
9.2的智商太低 這篇他們看不懂啦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05 13:00:00
這篇很清楚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5-05 13:01:00
9.2:比拳頭啦 有比咱祖國大嗎
作者: tumauren (a-ren)   2015-05-05 13:06:00
清楚明確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5-05-05 13:09:00
推,還是有些人不肯接受這事實,唉…。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5-05-05 13:09:00
這篇條理更清楚了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5-05 13:09:00
作者: aa789 (aa789)   2015-05-05 13:14:00
作者: huijun (kkk)   2015-05-05 13:18:00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5-05 13:19:00
大推!!!!!這一直以來被模糊焦點太久了
作者: mbmh (je)   2015-05-05 13:21:00
推 好清楚
作者: tigerzz3 (CC)   2015-05-05 13:25:00
作者: emsian (emsian)   2015-05-05 13:34:00
作者: Reynad (Salty and Rekt)   2015-05-05 13:35:00
作者: matrix4096 (水靜流深)   2015-05-05 13:39:00
作者: iPhoenix7 (跟斑馬作愛的真男人)   2015-05-05 13:40:00
把中華民國立憲在馬桶裡,難道還真的就在馬桶裡嗎?只因爲立憲,就代表認証。
作者: yecrec (yecrec)   2015-05-05 13:46:00
作者: kenyin   2015-05-05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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