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看了那份原始文件,由於該份報告沒有顯示樣本來源
但我看了文章內容估計它是使用持有駕照的人口下去計算
首先男性的10.2%與女性的13.3%是指"發生過車禍的比率"
而平均每人1.2次是從這些肇事人口下去平攤的
先別提駕駛時數以及職業駕駛多由男性擔當等問題
光從帳面數字分析就會發現女性駕駛有多可怕
100個持有小客車駕照的男性有10.2個發生過車禍
100個持有小客車駕照的女性有13.3個發生過車禍
但是有多少女性持有小客車駕照卻幾乎沒在開車?
這些人也被包含在分母裡面了好嗎
我妹我媽甚至我奶奶都有小客車駕照卻從未上路過
我相信不是只有我家是這種情況,一定也有不少家庭的女性持有駕照卻沒在駕駛
這些人稀釋掉多少肇事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