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麗君:課審會作弊 吳思華:依法行政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5-05-06 15:07:09
1.媒體來源:
公民記者 黑田台
2.完整新聞標題:
鄭麗君:課審會作弊 吳思華:依法行政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第十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是針對目前課綱微調的爭議
進行討論。
鄭麗君委員指出:在教育部長吳思華提出來的報告中,103年1月25日召開的高中分組的課
審會,最後沒有現場表決,表決時採「共識決」是不合法的。
教育部長吳思華解釋,共識決就是現場鼓掌通過,主席宣布結論就可以,如果有反對意見
使用書面送給主席即可。鄭麗君說這根本就是違反民主。
鄭麗君說,在與台權會法庭上,審判長拿出當時表決用的書面意見給教育部代表的律師,
問「尊重多數決、沒有表示意見以及沒有針對某一科目需要微調」是否皆列為同意微調課
綱?教育部代表律師都說「是」,鄭麗君指出這就是「作弊」。
值得注意的是,在回答鄭麗君的問題時,吳思華有說,如果有爭議的部份,可以把有爭議
的地方挑出來說拿出來討論。不過,在休息前,陳亭妃指出吳思華有說這句話,吳思華堅
稱自己沒有說過,並辯稱這是陳亭妃說的,陳亭妃表示可以倒帶回去看。
之後也有其他委員指出,教育部發給出版商的舊課綱執照是到107年,沒有被教育部廢除
,而且吳思華自己也說老師有選擇課本的權利,應該讓老師有權利選擇舊課綱,希望教育
部不要使用考試來脅持全國一定要使用新課綱。
「能不能等到官司打完了、課程內容沒有爭議了,新的課綱再來上路?」
「內容有爭議的考題,能不能不要出現在大考的命題內?」
吳思華堅稱「教育部從頭至尾都沒有違法也沒有作弊,並表示教育部會依法行政,目前教
育部與台權會的訴訟雖然輸了,但仍然不影響新課綱上路。並且教育部也有公開課本,已
經可以說是公開透明。
執照的部份就是新課綱公布之後就直接更新了。至於課審會內的會議紀錄,因為公開會影
響以後的運作,因此不方便公開。
對於有爭議的歷史、公民課本內容,吳思華說,在教學現場,教師可以自己選擇例子來說
明,所以修改的部份只是錯字或者舉的例子換掉。要依照慣例、依法行政,因此新的課綱
必須如期上路。」
大考中心表示,以後將會依照高中新課綱命題。若地方政府或學校堅持使用舊課綱,必須
自己負責。並且表示大考中心並沒有受到來自教育部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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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 MrXD (Mr.XD)   2015-05-06 15:08:00
ooooo
作者: YuiiAnitima (唯)   2015-05-06 15:08:00
謝謝指教
作者: c6160605 (林呼呼)   2015-05-06 15:08:00
科文嘖不用負責嗎?
作者: Dravex (侑)   2015-05-06 15:08:00
謝謝指教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06 15:08:00
教育部都敗訴了還強推 有臉講依法行政?
作者: floyyed (☛′▽‵)′▽‵)☛UCCU)   2015-05-06 15:08:00
鼓掌通過耶 還以為死人蔣光頭又爬出來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5-06 15:08:00
對不起 校長給全天下學子們添麻煩了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5-06 15:09:00
又是鼓掌通過 感覺像是共產黨一樣
作者: stvken   2015-05-06 15:09:00
依哪國的法律行政 可恥的kmt政府
作者: Hsan (亞熱帶大叔)   2015-05-06 15:09:00
推鄭委員 噓吳思華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06 15:10:00
吳思華無恥!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5-06 15:10:00
謝謝指教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5-05-06 15:11:00
無恥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5-05-06 15:12:00
吳思華卸任後 會重返政大任教嗎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5-05-06 15:13:00
政大之恥水岸電梯王
作者: zerosky (§墮羽の翼‧零夜§)   2015-05-06 15:16:00
以法行政 卻被大法官認定為違法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5-05-06 15:16:00
鼓掌通過都講得出 前黨校校長就這種水準
作者: allen7043 (allen)   2015-05-06 15:18:00
鼓掌通過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06 15:20:00
吳思華 出來PK啦 幹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5-05-06 15:32:00
都被高院打臉了還沒有違法XD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5-05-06 15:34:00
狗官吳思華講那什麼狗話 有公開課本 就叫公開透明?打輸官司不遵守 這叫依法行政? 這狗官跟狗娘養的馬狗都是同一個狗樣 不順自己意的法 就不遵守 人渣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5-05-06 15:40:00
都被判違法了還能嘴依法行政?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05-06 15:45:00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05-06 15:47:00
違法部長 還不滾?
作者: kizo555 (大頑家)   2015-05-06 15:50:00
馬英九怎都用一堆垃圾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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