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梁文傑兩年前就在查了,新聞稿都有,救國團到底在嘴硬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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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賤租市有地 包山包海營利
2012/11/04 10:29
成立逾六十年、有濃厚黨國色彩的救國團,名為慈善機構,但營利事業五花八門,包山包
海,民進黨北市議員梁文傑指出,救國團在各地經營補習班、旅行社及數千房間的活動中
心,還包了台北市一半的運動中心經營權,全台總營收高達二十三億元,各政府單位竟認
定救國團是「公益團體」,讓救國團以低價承租公有空間方式獲利,有明顯圖利之嫌。
救國團:依法租地、享租金優惠
救國團視察陳家秀受訪指出,救國團租用國有土地,享有租金優惠,係依據財政部國有財
產局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作業程序」第五十七條辦理,凡非營利法人、慈善機
關、公益團體作事業目的使用者,均可依基地租金金額之百分之六十計收。
她並強調,救國團依主管機關認定屬公益社團法人,依上述規定合法承租相關公有土地。
「救國團根本是黨國體制下的怪獸機構!」梁文傑抨擊,救國團登記為社團法人,但投資
事業包山包海,除了補習班,還有旅行社、出版社,更在全台各縣市承租國有地,經營活
動中心式旅館,依照監察院統計,救國團九十九年總營收高達二十三億元。
梁文傑:低租少收稅 市府涉圖利
梁文傑說,救國團不受公司法限制,全台北市十二區運動中心,高達一半由救國團取得經
營權,一年光是運動中心淨利就高達三千六百多萬元,形同特定團體寡占經營權。
梁文傑昨天在北市議會總質詢時指出,劍潭活動中心所處的士林區百齡段等二十筆市有土
地,總計大約一萬坪,建商估計每坪價格在三百五十萬元左右,而開發價值近三百五十億
元,但整筆土地,每月租金竟然只有一百廿二萬元,一坪年租金大約一千五百元,救國團
取得精華地經營活動中心,全憑一紙「市有土地出租計價基準」,就得到六折的租金。
台北市長郝龍斌坦承,這筆租約他並未過目,副市長陳雄文則表示,租約是在產發局長任
內拍板,當時是依照計價基準規定,救國團非一般公司,屬「非營利法人」,依規定可以
打六折。
梁文傑批評,劍潭活動中心的房間價格,在台北市已接近高檔商務旅館水平,例如兩人房
就要價二千七百元;同時可容納九百卅人食宿,獲利驚人,國稅局也是把劍潭活動中心當
成「觀光旅館」抽營業稅,市府竟然曲解法令,給救國團六折,一年就少收了九百六十萬
元,就連消防安檢,也不用比照一般旅館業半年一次,而是一年一次的「公營宿舍」標準
,主管旅館業的觀傳局也狀況外,讓劍潭活動中心成了化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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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承認賤租土地 梁文傑要求立刻修正以全額計收
2013-12-2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多年來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以六折承租台北
市市有土地一事,經他追查多時及要求後,台北市財政局已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基
準」並於今日生效。梁文傑今日也已正式發函給台北市大地工程處,要求北市府依法重新
丈量承租土地面積並以全額租金計收。
梁文傑提到,北市府認定救國團屬於「非營利法人」,於是將士林區百齡段六小段等20筆
市有土地,共29647㎡(約一萬坪)的土地,打六折後以每月122萬的價格租給救國團,平
均1㎡的年租費只有495元(約一坪1500元)。
梁文傑表示,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長久以來以非營利法人名義向市府租用29647㎡市
有土地,其中只有2484㎡的地上建物部份不得享有六折優惠,其他27163㎡用作收費停車
場、噴水池和草坪等將近九成多土地依然可享六折優惠。梁文傑說,救國團劍潭活動中心
在此經營旅館,其噴水池、草坪等附屬設施,以及每小時收費20元的停車場,事實上都是
作為營業使用。
梁文傑談到,此事經他揭露後,財政局已於11月18日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基準」第
2點第2款規定「空地作營業使用部分,不適用租金優惠」。並於12月1日正式生效。
梁文傑表示,經過此次修正之後,若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完全以百分之百租金計收,每年租
金可以多要回978萬3504元,對市庫來說是一筆不少的收入。梁文傑表示,市有土地出租
收入是屬於全體台北市民利益,將嚴格監督大地工程處處理此案,絕不可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