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ilviolent (evil)》之銘言:
: 我從小就有一個未解的疑問:
: 先假設「光速無法超越」的命題為真,
: 如果世界上存在一條巨大無比的時鐘,
: 其秒針半徑為900萬公里;
: 並且有某種動力足以讓此一時鐘運轉
: 則現有A、B兩端子,
: A端子位於現指向數字十二點的秒針上,隨著秒針移動;
: B端子亦位於同樣出發點,卻是以光速朝六點鐘方向前進
: 則三十秒鐘過去後,
: B端子僅到達相當於時鐘正中心的位置(前進900萬公里)
: A端子卻已經到了數字六點的位置(前進1800萬公里)
: 這樣有無與光速無法超越的命題矛盾?
誰說無法突破光速!
我一枝筆跟一張紙就能做到!
我拿筆用力一戳,筆就穿過紙了!
而光要繞過紙的寬度才能到達紙的背面!所以A4的紙感受不太到差別!
如果我用一張跟地球一樣寬的紙!
筆尖到達紙背面的速度就比光還快了!
什麼?你說距離不一樣!不能這樣算?
蟲洞理論還不是一樣!
大家好,我是文組派出來的一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