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擋電梯每層按停 惡鄰被訴
: 【王吟芳、郭芷余╱高雄報導】家住高雄楠梓區「吉祥如意」大樓的潘姓女子因與鄰居蘇
: 男不睦,竟在與蘇男同搭電梯下樓時,故意按下一到九樓按鈕,蘇男半途換搭其他電梯,
: 她又尾隨擋住電梯門約二十秒,並按住門外控制鈕不讓電梯運行,遭蘇控告妨害人身自由
: ,高雄地檢署昨依強制罪將潘女起訴。
: 記者昨走訪該大樓,管理員說潘女已搬走,蘇男則不在家。起訴書指出,潘女、蘇男都是
: 該大樓十樓住戶,兩人因社區公共電力使用問題交惡,前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兩人在十樓
: 同搭電梯時狹路相逢,潘女見蘇男按下B1按鈕,為惡整蘇男,先按六、七、八、九樓按鈕
: ,當電梯下到八樓開門時,她又按下一至五樓按鈕,故意拖延電梯抵達地下一樓的時間。
: 當庭道歉遭回絕
: 蘇男見潘女存心亂他,當機立斷在七樓換搭隔壁電梯,不料潘女竟跟著他走進隔壁電梯,
: 蘇男隨即走出電梯,潘女也跟著他,等到電梯又回到七樓,蘇男與潘女又一前一後走進電
: 梯,但潘女這時以身體擋住電梯門約二十秒,才讓電梯關門往下,電梯下到四樓時,潘女
: 步出電梯,蘇男以為潘女玩累了,不料潘女出去後電梯門遲遲不關,他探頭一看,赫見潘
: 女竟站在電梯外,用手按住電梯控制鈕,使電梯無法關門。蘇男氣炸提告,潘女應訊坦承
: 自己行為不當,並當庭向蘇男道歉,但蘇不領情,堅不原諒。
: 身體卡門已觸法
: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潘女妨害蘇男使用電梯權利,涉犯刑度三年以下強制罪,因此將她起
: 訴。
: 律師李茂增指出,潘女逐層按鈕的行為,因電梯仍正常運行,並非停滯不動,可說遊走在
: 法律邊緣,但她後來以身體阻擋電梯關閉,又在電梯外按住控制鈕卻不是為了搭電梯,這
: 就直接阻礙他人使用電梯,明顯觸法。
: http://goo.gl/3wO2yt
(手機排版,請見諒)
剛剛午睡了一下,就不小心做了一個夢……
夢境裡的女主角呢,剛好跟新聞提到一樣,她剛從新聞提到的大樓搬離,搬到附近的大樓
,而我就不小心跟她成為鄰居。
首先呢,剛搬來就聽聞有人鬧兩次自殺,自己吞藥,還自己叫救護車,救護人員嘀咕著“
浪費資源”
,就是這位女主角!!!
還對其他關心的住戶說“夫妻吵架不行嗎?”
接著,這位女主角嫌鄰居吵,自己打一張公告貼在電梯,警告鄰居,想當然就被管委會拿
下來拉!沒想到她和她老公心有不甘,早上七點衝去委員家撞門、咆哮為何不能自己貼公
告(廢話!大家都跟你一樣,整棟樓不就大亂了)
再來,她嫌大樓的垃圾桶太臭,私自移位,還把垃圾桶推到委員家門前放,只因為垃圾桶
放置的位子她不滿意~
某天她和她老公對管委會不爽,帶著一群人到委員家撞門,不斷大聲說話,警察來了兩三
趟處理,當天鬧到晚上十一點。
她和她老公心有不甘,於是開著車子衝撞主委的車,然後再自己報警說“不是故意的”,
到現在都還沒賠償。
每次我夢到大樓開會就會出現她和她老公,拿著錄影機和錄音筆對著大家錄影,會議中不
斷大聲說話,被其他住戶制止還會大聲回嗆,講不夠還會衝到台前搶麥克風,整個大樓都
是我的舞台。
後來聽說她一個一個告委員(住戶),其實也不會有事,但就是得陪她跑法院,她還非常
自豪地說“我就是時間很多”
諸如此類的事情不斷在上演,住戶也只能無奈的接受這樣到惡鄰。 說到這裡,我就被
電視聲吵醒了,結束這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