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0:47:24※ 引述《spaciba (idoido)》之銘言:
: 前情提要
: http://disp.cc/b/163-8G2f
: 剛剛里長來電,說我不裝回去,對方要告我損毀了
: 我問對方是誰,里長不肯說。
: 這會是一場持久戰!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真被告的話 先準備一下
先向北市府建管處查詢該廣告物是否經過申請(不管是不是競選廣告還普通廣告)
有申請 =>該廣告設置於社區共同財產=>向住戶/管委會要
相關開會同意書證明有取得住戶/管委會同意 或向建管處查詢相關資料
無申請 =>跟里長說對方擅自釘立廣告招牌是毀損社區財產
行為 要告毀損也是社區住戶先告(記得附告不當得利)
啊對了
廣告招牌有無接電 有的話 接電來源順便查一下
(來源是社區公有電的話 科科 記得跟其它住戶宣傳一下 大家幫人白繳錢XDD)
(不是社區公有電的話 就報台電看看XDDD)
里長不敢報名字就知一二了啦
作者:
KennethC (Smith)
2015-05-09 00:50:00讓他上新聞~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09 00:51:00有專業大大教學了w
作者: mayjan 2015-05-09 00:54:00
這個費這麼秋啊費鴻泰這麼狠喔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5-09 01:10:00
幫推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2:00想辦法把管委會拉到自己這邊吧,跟主委講,社區外牆裝修都要報管委會通過,你如果今天要站在違建者這邊,請出示過去同意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1:13:00沒用啦 管委會全台幾乎都一個德性 都嘛大事化小或踢皮球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4:00的會議紀錄,如果沒有,我懷疑你私下收受賄絡,讓人私設招牌要告你背信罪。 或者你管委會要站我這邊,說從來沒准許設製過,對這違建也很頭大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1:16:00反正對方真要告的話反而是先自爆XDDDD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7:00上媒體,立委也是打哈哈說會撤告,等一兩天新聞過了,繼續告
作者:
halusai ( )
2015-05-09 01:26:00國宅很多管委會都麻免費支持kmt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