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5-05-09 12:11:35台灣惡性很重大殺人犯判得真他媽的有夠輕
李宗瑞沒殺人都判三十年
孝子被飆仔砍死竟判十一年
角頭混混打死人 打成植物人的 竟然有判四年、七年的
台灣根本就惡人天堂 他媽的就要有幾個立委、法官被砍成廢人
才會重視被害人人權
作者:
Teng0615 (å¸æ°´çš„好毛巾)
2015-05-09 12:13:00大家都知道 只是沒人敢修法 政黨就跟黑道掛勾阿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9 12:13:00李先生不是殺人犯。他的罪沒有死刑這個選項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9 12:17:00四年、七年應該不是用殺人判。李先生是數罪併罰...如果只下一次手要判有期徒刑,最高二十年不爽請立委修法,不要都罵法官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5-09 12:19:00
恐龍法官害的阿,越來越退步,很懷疑亂判是不是有$$
作者: just8811 2015-05-09 12:20:00
李先生之後定合併執行刑 不會關到30年der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9 12:25:00也要那些罪有被審到啊......沒審怎麼定罪?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5-09 12:27:00法官也要依據其他理由量刑啊,A法官被砍 B法官也不會因此改變他對其他案件的心證標準吧,修法明明就是立委的事
作者: RainBoltz (彩虹閃電) 2015-05-09 12:34:00
U大為什麼要一直護航法官呢?歷年二審都蠻有問題的啊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5-05-09 12:39:00
在台灣有錢就可以打警察了,罰鍰而已,沒人怕法律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