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救國團阿里山中心 年租金8千 1晚就賺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5-10
花蓮觀雲山莊 年租金4千
〔記者余雪蘭、蔡宗勳、劉濱銓、吳欣恬/綜合報導〕救國團在全台租用國有及公有土地
做為青年活動中心、山莊、學苑,卻能以低價優惠長期使用,從北台灣金山一直到南部墾
丁,甚至連離島澎湖都有。不僅國產署長期低價租給救國團,著名的日日潭、阿里山青年
活動中心也是低價向林務局承租土地,其中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一○○平方公尺,
年租金僅八○八一元;而位於花蓮的觀雲山莊,租用四三○○平方公尺,年租金也只要四
千元。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有四十三間房,房價從二八○○元至九六○○元,年租金只要八千多
元;立委李俊俋批評,公有地出租依規定應辦理招標,救國團各地青年活動中心沒有經過
合法程序,卻能長期租用,且救國團即便做了公益活動,經營旅館本身就是營利行為,應
依營利事業的標準收租,才符合公平正義。
有無違法租用 立委將調查
立委陳明文認為,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是兩蔣時代的威權產物,享有特權才能長期賤價
租用國有地,國民黨在阿里山經營的力行山莊,也有類似狀況;他將在立法院質詢國有財
產署,要求對此講明白、說清楚,並調查是否有違法之處。
嘉義林管處副處長楊瑞芬表示,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用地,與奮起湖老街、阿里山森林遊
樂區的住商及機關用地一樣,都是暫准建地;土地租金均依國有財產不動產出租要點辦理
,針對非營利事業單位,租金打六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位於阿里山鄉兩萬坪地區,目
前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三十三元,依此標準計算、再打六折,年租金才八千多元。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指出,救國團承租國有地採九年一約,兩年前開始有質疑救國
團是否屬公益團體的聲音傳出,在一○二年重新簽約時,要求救國團提出公益性的回饋計
畫。目前針對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救國團每年提撥二十五萬元,進行生態教育和森林保
育等相關公益活動,計畫每年初由救國團編列後送交林務局,年底林務局會再對計畫施行
情況考核。
另外,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向林務局租地八萬多平方公尺,有八十三間房,
房價由二二○○元至一萬兩千元不等,年租金卻僅需一○五萬餘元,平均每月不用九萬元
,一坪僅四十一元;對照伊達邵地區一坪店面租金就要兩千元的行情,有如天壤之別。
林務局已要求救國團回饋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陳燿榮表示,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除了一○五萬多元年租金外,
每年還需額外提撥八十萬元,做為生態教育與森林保育等公益活動的經費。原則上,若活
動中心未有超出使用面積、違建或是違反契約行為,都能繼續租用;但若有違反或不再續
租,則需自行處理地上物,也就是必須把樹種回去,返回林班地。
活動中心︰經營一切合法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賴永堂說,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心收費是依市場機制訂價,
營運所得扣除維修、業務與人事等成本,盈餘均投入教育、公益與服務性質的業務,沒有
股東、股利,各地團委會都有張老師、服務組及義工團隊,是不折不扣的非營利團體;日
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鄧效忠則表示,經營一切合法,禁得起各界檢視與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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