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看到這種辯稱自己是嗑藥後才砍人 的確直接聯想到想用精神問題脫罪
又讓我想到以前一部香港電影 是萬梓良 鄭裕玲 王祖賢演的法中情
劇情最關鍵的部份就是演強姦犯的壞男是個有長期嗑藥習慣的人
鄭裕玲就是利用這點辯護說被告因為嗑藥所以無法控制自己行為而無罪
總之最後就是鄭裕玲良心發現 設局讓被告在法庭上嗑藥
被告假裝嗑藥後會精神錯亂 結果被局中局
讓所有人知道被告因為長期嗑藥 所以一般的藥對他根本沒影響 其實是裝的
是我覺得滿經典的香港法庭電影
我有個問題就是 一個人如果真的長期嗑藥 會對藥有抗性是真的嗎?
要如何證明一個人在嗑藥後到底有沒有行為能力呢? 又怎麼辨別他是演的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