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拉K後不爽揮刀砍人! 吳姓少年命案偵破 警逮5人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5-05-11 02:08:04
原文恕刪
看到這種辯稱自己是嗑藥後才砍人 的確直接聯想到想用精神問題脫罪
又讓我想到以前一部香港電影 是萬梓良 鄭裕玲 王祖賢演的法中情
劇情最關鍵的部份就是演強姦犯的壞男是個有長期嗑藥習慣的人
鄭裕玲就是利用這點辯護說被告因為嗑藥所以無法控制自己行為而無罪
總之最後就是鄭裕玲良心發現 設局讓被告在法庭上嗑藥
被告假裝嗑藥後會精神錯亂 結果被局中局
讓所有人知道被告因為長期嗑藥 所以一般的藥對他根本沒影響 其實是裝的
是我覺得滿經典的香港法庭電影
我有個問題就是 一個人如果真的長期嗑藥 會對藥有抗性是真的嗎?
要如何證明一個人在嗑藥後到底有沒有行為能力呢? 又怎麼辨別他是演的還是真的?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5-05-11 02:10:00
八嘎冏如果能把裝神經病這種智商用對地方 搞不好變愛因斯坦呢 為什麼要這樣呢
作者: ilrz (都沒人理我)   2015-05-11 02:11:00
八嘎囧可以處以宮刑嗎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11 02:12:00
嗑藥砍人還有減刑????那酒駕是否可以?
作者: MacOSX10   2015-05-11 02:13:00
酒駕本來就減刑了 基本上酒喝下去很大機率被排除是謀殺
作者: hw1 (hw1)   2015-05-11 02:14:00
嗑藥能減刑? 死刑都不夠了還敢減刑?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5-11 02:15:00
如果驗不出來,怎麼裝都沒用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5-11 02:21:00
....這是我讀幼稚園以前的港片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5-11 02:28:00
推文有個白七不要誤導他人 最好是吃迷幻藥殺人無罪
作者: capitalofz   2015-05-11 02:55:00
因自己故意或過失導致精神失常(藥或酒)是不能減刑的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有沒有這條 但台灣和德國的都有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5-05-11 06:53:00
有可能故意殺人變過失致死,刑度2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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