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使用信用卡已經快20年了吧,曾擔任某信用卡大站的版主。
不過那個鼓吹使用信用卡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一般消費者」應該重新思考自己的消費行為。
現在,個人都已經非不得已,都已不再使用信用卡了。
而改成以Visa金融卡作為我的主要支付工具。
我目前一個月大約是刷6-8W,代表「戶頭裡必須要有這筆錢才能刷卡」。
這樣對一般刷卡族來說,可以有效杜絕過度消費或是成為卡奴的機會。
而且,可以養成儲蓄的好習慣,而不是看到什麼就先刷、先分期再說,
而忽略了自身的經濟條件。
向來那些刷信用卡的小優惠,只是吸引人去養成「預支未來」的習慣。
那些號稱什麼「用信用卡來理財」的,或是跟銀行培養信用的說法,
只是包裝漂亮的糖衣罷了!說穿了,就是要引誘消費者去刷卡啦!
「一般老百姓」真正要理財,應該是要用Visa金融卡才對。
(外國稱為「Debit Card」)
信用無價的真正涵義:「信用是沒有價值的」,那是虛幻不實的。
除了貸款時你跟銀行打交道才會用到以外。
一般使用者面對的誘惑及承擔的風險:
1.信用過度擴張:
這月刷、下個月付款,銀行都強調說可以理財、省什麼啪拉啪拉的,
但其實很容易一不小心就刷過自已的能力。
然後就進入循環利息,起先還可以應付,漸漸只能繳最低金額,
到最後各家銀行的最低金額加起來後超過還款能力,
接著挖東牆補西牆,最後淪為卡奴一族。
銀行要賺的除了手續費,最賺的應該就是循環利息了。
好在現在卡奴有所謂的「前置協商條例」,不然卡債族根本翻不了身。
而且,信用破產者經協商完成後,仍舊可以使用Debit Card來消費。
只要戶頭裡有足夠的現金即可。
2.信用卡分期付款的誘惑:
買東西都用分期付款,然後慢慢累積下來,光各個分期累加的金額
就吃掉了每個月本該正常的支出,然後「預先」花了很多錢買了
原本應該要存錢才能購買的東西。
「存錢購買才是正確,預先支付是有風險的」
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臨時會有緊急狀況。
目前Visa 金融卡在台灣有60天的刷卡零風險,
而且對消費者而言有著強制限制過度消費的好處。
意即:要買東西可以,先存好錢再說!
信用卡倒是不妨當作臨時緊急支付的工具,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