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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通緝犯 斗南鎮公所不知
民視 – 2015年5月11日 下午1:01
這難道是役政大漏洞嗎?雲林斗南鎮公所,1名替代役男,竟然沒人知道他是名通緝犯,
雖然只是酒駕,不是強盜,殺人等重罪,但實在離譜,因為依規定,役男滿19歲,辦理身
家調查後,在徵集入伍前不會再做調查,因此出現空窗。
鎮公所外頭,替代役男正忙著整理活動旗幟,而裡頭還有其他役男,協助處理民眾辦理相
關業務,但現在雲林斗南鎮公所,竟然出現替代役男,被通緝在案,卻還可以在公所內服
役。
公所人員:「本身他第一個看起來,沒有什麼攻擊性傷害性,如果針對這個個案,我們是
不會有什麼特別害怕。」
公所員工,完全沒人知道,身旁的役男會是通緝犯,實在很誇張,這名22歲的替代役男,
入伍前酒駕被查獲,沒錢繳交易科罰金,又沒到案執行,因此被通緝,3月份分發到公所
,表現也很認真,雖然說這名役男,所犯罪行不是重罪,但役政跟警政之間的橫向聯繫,
怎麼會出現如此漏洞。
斗南鎮公所社會課長林郁善:「警政系統他那邊受理了,但他沒有連線到役政系統來的話
,我們沒有辦法做馬上的處置。」
雲林縣民政處兵役徵集科長塗顯榮:「通緝他沒有入監去服刑,沒有接獲相關通報,一樣
要徵集這個役男。」
一般役男在19歲時,進行身家調查,入伍前卻不會再調查一次,因此才有空窗期,除非違
反兵役法,否則一般刑案通緝犯難以察覺。(民視新聞鄭孝欽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