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松菸文創 柯文哲:富邦跟誠品要喬到合法

作者: KawasumiMai (さあ、死ぬがいい)   2015-05-12 16:09:45
※ 引述《Lxr (鍵盤李組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5125016-1.aspx
: 松菸文創案,台北市長柯文哲(圖)12日表示,「喬到合法是他們的事」,富邦跟誠品
: 要自己想辦法,他要確保北市府能收到錢。
: 法律百百條,愛用自己喬。
: 只要錢進市府,弊案從有變無。
講一個邏輯就好了
一根竿子要進洞,你可以把洞挖大一點,當然也可以把竿子削細一點
許多人看到"喬"到合法就高潮
沒想過這個"喬"字是什麼意思
也對啦,被洗腦這麼多年
第一個想法就是一定往法條開刀對吧?
卻沒想過喬利益喬退讓喬修正方案的可能性
因為腦袋已經侷限在過去某黨遇到事情就開門戶的框框裡了
別忘了
某任市長最強的並不是"喬到合法",而是"就地合法"
連喬都不用喬,也不給你機會喬
怎麼沒看那些人出來叫半聲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5-05-12 16:12:00
違法就修法 這也能護航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5-12 16:12:00
某黨 = 國民黨
作者: utley (chase)   2015-05-12 16:13:00
阿扁:就地合法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5-12 16:13:00
你是說觀光夜市就地合法? 還是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2 16:13:00
知錯能改,ㄧ直護航只會更丟臉而已
作者: hihimen (aa)   2015-05-12 16:13:00
收錢就合法??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5-12 16:13:00
你沒看過法治時報吧,去看看當初法治時報是怎麼批的如果是自己沒看到就說法律人都不講,這是誰的問題?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5-12 16:14:00
waiting也要修法 性騷擾除罪化
作者: CPer (CPer)   2015-05-12 16:14:00
就地合法跟違法就修法是同樣意思了吧
作者: shiching (不要問我為什麼)   2015-05-12 16:17:00
你在說什麼 柯說違法就修法 不就跟就地合法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12 16:17:00
不知所云 你理組的齁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5-05-12 16:22:00
河粉:神不會有錯 一定是你們聽錯或理解錯 不然就是689
作者: sunnyboy1 (大樂)   2015-05-12 16:26:00
你在講什麼?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05-12 16:29:00
看到柯就只想護航,先護航再想理由就像你這樣
作者: sca133   2015-05-12 16:29:00
科總統還敢亂修法 幸好馬市長不畏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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