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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惡狼師!基隆市1名劉姓狼師,
受聘於基隆某國立國小、及國中,擔任低音管樂器術科老師;
4年前某天下午,班上1名國小女學生,參加音樂比賽後返回學校琴房上課,
劉師竟起色心,見女童吹奏低音管時,上前指導說,
「衣服穿太厚重,無法感受是否丹田用力。」
劉將打女童背心鈕扣,伸手搓揉女童的胸部,女童嚇得不吭聲。
此外,劉男猥褻事件不只一次,直到2012年間,
該女童升學至國二時,劉又以假借指導名義,
告知正在琴房內的女學生吹奏低音管之際,假示範如何讓丹田用力,
趁女學生呈90度角站立,先拉著女學生的手放置在劉的丹田上,
女學生目視樂譜之際,邊講課邊將女學生的手,滑動至劉下體停留。
直到前年12月,該名女學生多次到校遲到,並向同學反映說「非常不願意來上課!」
追問下該名女學生,才向校方揭發劉男的「獸行」,
並說出自己從國小六年級到國三,不間斷被劉猥褻,
在劉的指導期間,藉故猥褻同一女學生,從國小至國中共4次。
劉得知自己東窗事發後,一度傳簡訊向女學生道歉說,
「經常把學生作為好朋友看待,一點都沒有老師的架子。
因此也遺失應有的尺度和距離,這是我錯!這次事情可能讓我失去所有教職,要轉行。
但請留一個機會給我重新出發,感謝大恩。」校方通知警方後將劉移送法辦。
日全案經法院審理,依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
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又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猥褻行為,
共2罪,分別處有期徒刑8月、7月,數罪併罰,判處劉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全案仍可上訴。(陳偉周/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