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躺路中間 駕駛無視直接輾過

作者: tsaipung (Waiting)   2015-05-14 15:53:47
※ 引述《legos4710 (EG)》之銘言:
: 我覺得這代表你我是正常人吧 好吧 如果像這篇推文說要舔狗懶覺那種才算是八卦板的
: 正常人 那我會覺得我寧可當不正常人好了
: 很抱歉 並不是我決定 而是我只是跟隨現今社會主流價值而已 是這個時代決定的 多數
: 意見就是認為貓狗作為陪伴動物而非食物
: 而經濟動物則追求的動物福利是人道屠宰
: 建議你與其在這裡鍵盤悲憤 其實有別的事可以作
: 1,去韓國或越南 那邊相對有吃狗肉習俗
: 2,在現實成為有影響力的人改變社會價值和法律
: 你在這邊兇我是沒有用的
: 你要是真的有種就大聲站出來去改變你認為的不公義
: 你知道你打到自己的臉了嗎?
: 你不愛狗也不恨狗 無視也是一種情緒 所以你選擇歸類了 這就是一種用情緒代替邏輯
: 這就是你和你同樣的人的盲點 你們永遠只會從自身認為是邏輯思考的理論上去思考
: 哪些是不合理 但是其實是刻意忽略現實世界的思想脈絡 簡單來講就是一種偏激的
: 反社會反主流為反而反的思考邏輯
: 結果就是反到最後連自己都反掉了 無路可走
: 幸運的是 多數如你們這類人本身並不會發現這一個事實
: 就算發現了 其中的多數也會刻意忽略它
: 試問現在地球上各國的狗 是作寵物的多?還是作食物的多?
: 這是一個非常非常簡單的直觀答案
: 當然你也可以找出相反的證據 如果有的話
: 並不是認真討論這一點就是偏激
: 而是建構在整個主流文化的價值觀上有些動物的確是作為寵物用途
: 而有些是作為經濟動物用途
: 我們當然可以發現這一點是來自於多數人類本身的情感取向導致的選擇
: 不過講白了 討論這些是否合理並沒有意義 說穿了 你最後還是會再度匯集出一種主流
: 意見去選擇判斷哪些動物是什麼地位
: 而討論這些東西其實很近似於高中生的哲學思辨課程 練習思考理路用的
: 但是過度陷在裡面甚至於深信它而忽視現實 只是捨本逐末
: 這個跟偷換概念壓根沒有關係....
: 我白話的說
: 我不能決定也不想決定你的親疏遠近
: 那是你的自由
: 是法律決定你不應該殺或吃或虐被定義的寵物
: 是法律在決定你某部份決定親疏遠近的自由
: 而那法律怎麼來的?
: 大部份的法律制定必須和社會價值觀有所連結才免窒礙難行
: 換句話說 是某些多數人的意見形成價值觀左右了你
: 如果你不服 你就去成為比多數人更多數的意見吧
: 這樣再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我並不反對你的看法,基本上我認同你對動物的觀點
但看了上述回應,我覺得有一個地方要釐清
「正常」跟「主流」就是正確、該遵從甚至要立法讓全部的人遵守的準則嗎?
當然啦,大部分的人都認同不能殺人放火,只有極少數人覺得這樣很棒
這類的事情因為會影響到其他「人類」的權益與安全,一定得立法禁止
但是除此之外的「主流」跟「正常」一樣該被遵守嗎?
大多數人愛異性,這是主流,所以同性戀要被禁止?
大多數人用臉書,這是主流,所以不可以用人人?
一樣的道理
大多數人覺得狗是寵物,這是主流,所以不能吃、不能當作其他動物看待?
還有,說人家為反而反,你又知道人家是不是真心誠意的這麼想了?
搞不好他在這方面的價值觀跟「主流」就是不一樣啊,何必幫人戴帽子?
不必把跟你觀念不一樣的人說的那麼不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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