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14 17:21:19※ 引述《chen1i6c04 (輕踏水無痕)》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時間: Thu May 14 15:36:05 2015
:
: 蘋果日報
:
: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http://goo.gl/b1CHzS
: → ko007x: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 05/14 16:37
: → ko007x: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 05/14 16:37
德國的支付命令
這邊支付命令部份的確是和台灣的類似
要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2周內提出異議
沒異議就強制執行....
到這都和台灣類似
只是鬼島只抄一部份沒抄接下來修正的一大堆
第二階段
在德國法院下達執行命令時
債務人卻可以針對法院執行部份進行Einspruch(申訴)
暫時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而在第一階段的審查認為有詐騙嫌疑的會再要求追加事實部份
提不出來跟造假都是要吃牢飯的
如果不小心真的強制執行了詐騙的支付命令 像鬼島這樣
放心
被詐的受害者還可以進行 Restitution klage (恢復申訴)
不用擔心討不回來
針對濫用支付命令也有相對應的罰則 低消罰100歐 不超過4000歐
立院最大黨的諸公們 啥時才要修正?
作者:
zipizza ( )
2015-05-14 17:22:00忙著拱豬 沒空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5-05-14 17:22:00等立法委員那天被搞時就會修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22:00造你這樣講 台灣在你異議後就直接開啟實體審理程序 不是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5-05-14 17:22:00推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5-05-14 17:22:00幹嘛修正 不都高票當選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23:00更快 刑法上也有偽造文書罪呀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14 17:23:00立委諸公 還在睡啊
作者: OrdinaryMan 2015-05-14 17:24:00
推
所以現在要先搞立委?看立委怎麼處理,以後大家就知道了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5-14 17:24:00立法院的豬公們 快點做事好嗎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5-14 17:24:00ezpeer15 你不是說支付命令是爛法律嗎? 快道歉!
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15-05-14 17:26:00這些台灣都有好嗎,再申訴明明就有
作者:
Kouson (煙燻最um最合豆腐)
2015-05-14 17:29:00一階段審查被要求追加事實 在台灣提不出來跟造假 不都沒事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30:00有再審呀...
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15-05-14 17:31:00房子都被收走了,是哪個痴呆老人會不提出異議啊?你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31:00兩個層次的問題 大家都能一直搞錯焦點LOL
作者:
jkl183 (請支持id183化)
2015-05-14 17:31:00台灣人不會看那個 嫌麻煩不去確認的人多的是這些規定 幾乎都有類似的 問題是 台灣人法律觀念薄弱
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15-05-14 17:32:00不告不理原則,法律不保障不理法律的人,懂?
作者:
jkl183 (請支持id183化)
2015-05-14 17:34:00小弟一年也會寫一兩次支付命令給欠錢的客戶他媽的沒有一個不會去異議的 但是公司的重點是把人找出通常都是欠錢不面對 只好上法院面對囉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4 17:35:00問題是以新聞案例來說,被害者得再審成功後才能停止法拍再審還在進行中,那法拍也是繼續進行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14 17:37:00鬼島只抄一半的法律本來就是大漏洞
作者:
jkl183 (請支持id183化)
2015-05-14 17:39:00對阿 十個有九個都會去異議 又快又簡便 XD
作者:
udm 2015-05-14 17:39:00臺灣的法律很多真的都是抄一半的,然後就自以為了不起....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4 17:40:00因確認債權後才有法拍的必要,但之後債權有疑問了,卻仍繼續法拍。兩個有關連的案子卻又獨立進行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14 17:42:00記得沒錯的話 德國是在強制執行時提出申訴會暫停法拍
我實在很想知道有還的 是因為怕上法院還是因為不懂 "不小心"還的XDD
作者:
jkl183 (請支持id183化)
2015-05-14 17:45:00只是確認債權存在 因為他是沒錢還 所以上法院協商償還方式
作者: w76530 2015-05-14 18:03:00
台灣法律人都廢掉,直接搬德國法來好了
作者:
hoody (呼呼~!)
2015-05-14 18:08:00提再審可以停止強制執行 但問題是再審通常一下就被駁掉了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5-14 18:31:00
台灣法律人跟德國比 根本吃屎
作者:
i14d14 (d@.@ t:// f:// h://)
2015-05-14 18:36:00推這篇
作者:
bhgkai (哲暁)
2015-05-14 18:54:00高調 ,防弊重要 法律不能做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