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重婚罪 早該廢了吧,不是嗎?

作者: pupuliao (pupu)   2015-05-14 22:16:32
※ 引述《ron19971997 (rR)》之銘言:
: 法務部對於通姦除罪化態度開始明朗,看來真的要除罪了吧~
: 但另外一條在刑法中與維護家庭制度也十分相關
: 的重婚罪,討論度卻甚低...
: 我一直不明白,重婚罪到底何德何能,入罪化而且刑度還不低
: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重婚罪):
: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 是非告訴乃論罪喔
: 有些人或許會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是非常重要嗎?
: 但其實民法規範的很清楚,去登記結婚時
: 如果已經有配偶,是不得登記的(當然也不能一次登記兩個配偶)
: 意思是說,這條罪名根本不可能成立啊
: 當初民法把結婚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時,早該把重婚罪刪了
: 為什麼刑法要浪費一行在這種沒有用的法律上!!!
: 有沒有八卦?
1. 台灣的結婚登記制度 是 民97年開始的,97之前結婚的 不用登記也算是有結婚阿
那誰說不會發生? 台塑的老王有幾房?
2.立法院躺了多少法案? 立法院通過一個法案要多少錢? 為何要花這筆錢去修一個放在
那也不痛不癢法條
作者: pineaplz (金牌公關長)   2015-05-14 22:20:00
廢了肥宅還是肥宅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5-14 22:23:00
立法院只要一個晚上就能過100件法案,要多少錢?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5-05-14 22:24:00
問題是王永慶只有大房是合法妻子啊不然怎麼鬧出那麼多繼承問題重婚罪成立要件前後婚姻皆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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