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ssi (Jossi)》之銘言:
: 8. 若對方知道你人不在國內(出差一個月)又是一個人住,等回國發現時又該怎麼辦?
: 解答:法院公文有送達制度 (掛號簽收)。如果你出國又一個人住,表示公文
: 無人簽收,沒有「合法送達」的公文不會生效。但是如果有家人或大廈管理員
: 幫你簽收,公文就是合法送達,簽收人有沒有在期限之內轉告你這件事,是你
: 自己要擔負的責任,不是法院的責任。
推 samonella: 最後一個是明顯的bug,不用修?? 05/15 09:31
推 eterbless: #1LL6aIjw 這篇德國人都把後面救濟的方法也先想過了 05/15 09:46
→ eterbless: 鬼島這些管法律的白癡真的不修? 05/15 09:46
噓 Homepage: 管理員代收 卻因出國無法通知 05/15 09:56
看到這種爛法 會覺得台灣的法律大概跟烏干達的法律同等級
是個笑話
以後詐騙集團乾脆挨家挨戶給帝寶住戶送信 反正管理員有簽收就是收到了
把帝寶整棟A下來不是難事
有這種爛法卻萬年不改 說不定我們找烏干達的人來幫我們修法都還可以修得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