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5-15 10:01:53
※ 引述《Jossi (Jossi)》之銘言:
: 8. 若對方知道你人不在國內(出差一個月)又是一個人住,等回國發現時又該怎麼辦?
: 解答:法院公文有送達制度 (掛號簽收)。如果你出國又一個人住,表示公文
: 無人簽收,沒有「合法送達」的公文不會生效。但是如果有家人或大廈管理員
: 幫你簽收,公文就是合法送達,簽收人有沒有在期限之內轉告你這件事,是你
: 自己要擔負的責任,不是法院的責任。
推 samonella: 最後一個是明顯的bug,不用修?? 05/15 09:31
推 eterbless: #1LL6aIjw 這篇德國人都把後面救濟的方法也先想過了 05/15 09:46
→ eterbless: 鬼島這些管法律的白癡真的不修? 05/15 09:46
噓 Homepage: 管理員代收 卻因出國無法通知 05/15 09:56
看到這種爛法 會覺得台灣的法律大概跟烏干達的法律同等級
是個笑話
以後詐騙集團乾脆挨家挨戶給帝寶住戶送信 反正管理員有簽收就是收到了
把帝寶整棟A下來不是難事
有這種爛法卻萬年不改 說不定我們找烏干達的人來幫我們修法都還可以修得比較好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5-15 10:02:00
可是法律遇到黨證與權貴會轉彎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15 10:03:00
我想你有很大的誤解= =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5-15 10:03:00
沒錯啊,在臺灣就是要當惡人,不然要怎麼執政
作者: MangoTW (不在線上)   2015-05-15 10:04:00
洨S欠我一億未還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5-05-15 10:05:00
你以為送完信就A的到?
作者: mixdemons (薑絲)   2015-05-15 10:10:00
你以為有錢人家會亂收法院掛號信麻
作者: hihi29 (無)   2015-05-15 10:12:00
有錢人家會要那個管理員負全責
作者: airvivi (air)   2015-05-15 10:18:00
最後結果就是管理員賠身家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5-05-15 10:24:00
洨S欠一億未還,願聞其詳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5-05-15 10:31:00
詐騙集團佈這局佈了20年了 就是要人民習慣又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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