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狗咬狗 未繫鍊求償打折
3.完整新聞內文:
飼主失職「負8成過失責任」
2015年05月18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男子王清義去年帶著馬爾濟斯愛犬到新北市板橋區親民公園,愛犬
卻跟女子簡伶娟的中型犬柴犬起衝突,慘遭咬傷、肋骨斷裂。王男求償五萬餘元,但目擊
者指出,是未繫狗鍊的馬爾濟斯先追吠,柴犬反擊才互咬,新北地院考量求償的王男未繫
狗鍊,要自負八成過失責任,日前僅判決簡女賠王男九千元。
王男指出,去年八月十五日早晨,他帶馬爾濟斯愛犬,前去板橋區大觀路二段親民公園遛
狗,在公園一側水槽幫牠清洗,簡女的柴犬則在旁吠叫,他安撫愛犬不成,「在柴犬暴衝
攻擊下,愛犬慘遭咬傷,當場痛苦哀號。」
王男將愛犬送醫,發現牠皮下氣腫、肋骨斷裂、氣胸及皮膚多處被咬傷,治療共花五萬餘
元,因此向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提民事求償。
柴犬反擊馬爾濟斯
但簡女表示:「王男未繫狗鍊,是馬爾濟斯衝來攻擊,我家柴犬出於自發性防衛,兩狗都
受傷,希望法院駁回求償。」
法院傳喚目擊的袁姓女證人。袁女說:「當天我帶著米克斯母犬,而互咬的兩隻狗都是公
狗,當時馬爾濟斯一直吠叫衝向柴犬,有點攻擊的動作,柴犬則被拉著迴避,由於馬爾濟
斯沒繫狗鍊,一直衝追柴犬,先咬柴犬四肢,柴犬才反擊,咬其背部。」
法官向醫院查詢王男實際醫費為四萬五千元,雖考量柴犬確實咬傷馬爾濟斯,狗主人簡女
須負賠償責任,但顧及兩狗衝突過程和王男帶狗外出卻沒繫狗鍊,判王男須負八成責任,
簡女僅須賠九千元;全案可上訴。《蘋果》昨聯絡不上兩方,不知其回應。
有攻擊性須戴口罩
新北市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雖《動保法》規定馬爾濟斯等小型犬,可免繫狗鍊,但這隻
馬爾濟斯具攻擊性,主人應繫狗鍊並戴口罩。至於馬爾濟斯攻擊中型犬柴犬,陳研判馬爾
濟斯可能認為柴犬入侵其地盤。
避免與其他狗交鋒
林俊峰律師說,馬爾濟斯主人沒幫狗繫狗鍊,且過程是馬爾濟斯挑釁,刺激柴犬而咬傷牠
,皆有過失,法官才依《民法》分配兩方應負責任,而馬爾濟斯主人要負比較大責任。他
建議遛狗還是要繫狗鍊,避免跟其他狗正面交鋒,損傷彼此,而告上法庭。
飼主遛狗須知
★出門繫狗鍊
.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可依《動保法》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但小型米克斯、馬爾
濟斯犬,有7歲以上的人陪同,可免繫狗鍊
★隨手清狗便
.違者得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遛狗者須7歲以上
.勸導未改善,可依《動保法》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
★戴口罩等防護
.有攻擊習性及兇猛犬如比特犬等,出入公共場所須戴口罩防護,違者依《動保法》處3
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妥善管理寵物
.疏縱犬隻而傷人畜者,得依《社維法》處3日以下拘役或科1萬2000元以下罰鍰
註:狗若傷人或傷狗,飼主另涉民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淵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18/36556845/
5.備註:
這叫 不自量力?
馬爾有的真的很兇...曾經經過通訊行門口
只是剛好跟要離開的顧客牽著的馬爾擦身而過(一進一出)
就被咬了一口...膝蓋就馬上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