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whour (whoami)》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11歲童動手虐殺 竟炫耀:「嗆聲的已被打死!」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新竹縣14歲邱姓少女因與11歲謝姓女童吵架,主嫌黃曉雲為替謝童出氣,本周日找了男友
: : 與謝童共7人將邱女性侵並虐殺致死,隔日再焚屍滅跡,這些令人髮指的罪行,謝童事後
: : 在前天竟向1名在工地打工的14歲少年炫耀:「跟我嗆聲的邱女,已經被打死丟在竹林大
: : 橋下的河濱公園!」少年一聽大驚,心想謝童竟然鬧出人命而感到極度惶恐,忍到今天上
: : 午終於忍不住,一到工地就向工頭說出這段殘忍虐殺的恐怖命案,工頭嚇得趕緊到邱女就
: : 讀的國中查證,已失蹤第4天的邱女也因此才被找到,但屍身卻已爬滿蛆蟲證實遭到虐殺
: : 身亡。
: : 邱姓少女父親接到學校通知,得知女兒可能陳屍在竹林大橋下,趕緊衝到現場尋找,結果
: : 在一處草叢附近,聞到濃厚屍臭味,心裡默念:「千萬不要是女兒啊!」但事與願違,走
: : 近一看真的是一具已經腐爛長蛆的屍體,附近還有女兒的衣物及家裡的鑰匙,看到這些東
: : 西,邱女父親只能忍痛確認「女兒經死了」。(突發中心/新竹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756/
: : 5.備註: 是怎樣的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讓她變成這樣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第 18 條
: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換言之11歲童動手虐殺人
: 對不起,不罰
: 只能對他進行保護管束
: 最近要修憲把投票門檻降到18歲
: 有沒有哪位立委大人可以注意一下未成年犯的問題啊?
: 除了這個虐殺人的傢伙之外
: 14-18歲去當詐騙集團車手的一堆
: 法官很喜歡說有教化之可能
: 社會上也喜歡說給小朋友或者年輕人一個機會
: 但事實上台灣的監獄並不具備這個功能,或者說功能相當不明顯
: 要不把未成年犯減輕其刑的年紀門檻降低,並廢除不罰
: 或者就好好把監獄教化搞好好嗎?
: 一堆人進去根本是去MBA一樣
: 是再進修,或者擴展人脈哩
一個不滿11歲的小孩
犯下殘忍的殺人重罪
是社會、家庭有問題
還是那個小孩有問題
用用你的大腦